珠光控股2.8亿出售珠江新城地皮45%股权 5个月完成融资购地

   2011-12-27 南方都市报6840

  记者王艳玲 12月23日,珠光控股公告显示,将以2 .8亿港元出售附属公司诚昌集团45%的股权,融资用以支付珠江新城地皮的价格。也就是说,珠光控股从4.92亿港币收购珠江新城地皮,到现在正式出售部分股权,前后仅5个月左右,迅速完成融资购地的资本运作。

  2.8亿出售珠江新城地皮股权

  珠光控股出售附属公司诚昌集团45%的股权,这家集团拥有惠丰(持广东海联80%股权)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广东海联则拥有珠江新城A 2-1地皮。该地块位于华强路,富力盈力大厦旁。公告显示,截至2011年10月31日,诚昌集团账面值为负债净额逾8856万港元,出售后,公司持股将由100%减至55%,但仍为珠光附属。这意味着,珠江新城地皮45%的股权将被出售。

  该地块是广东海联于1994年购得,但由于该公司原董事长徐某涉案被捕而“烂尾”十几年。占地面积约为1044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04487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面积约为79487平方米的两幢约36层高写字楼大厦,以及面积约为25000平方米的五层高购物商场和约430个车位。

  迅速完成融资购地

  这个地块于今年7月底由珠光控股4.92亿购得,到12月底出售部分股权,前后仅5个月时间。一边完成收购,另一边开始了资本融资,这种高息融资购地的资本运作被业界关注。早在12月7日,珠光控股发布公告,将凭借出售诚昌公司45%股权以及发行票据,共融得7.8亿港元资金。

  诚昌股权出售后,珠光控股对其持股权将由100%摊薄至55%,但诚昌将仍为其附属公司。同时,双方补充签订了“认沽期权”和“认购期权”,也为珠光控股将来拿回45%的股权设立了保障。公告还显示,部分融资所得用于珠江新城A 2-1地块的付款。直至12月底,资本运作的主体部分尘埃落定。

  房产专家韩世同认为,珠光控股出售珠江新城地皮45%股权不属于资金短缺行为,因为距离收购的时间并不长,更多属于合作开发,是一种正常的融资方式。“如果珠光独立运作,将要承担很大的资金压力,如果转让部分开发权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联合开发的方式,从资本的角度来看,两家将形成强强联合,从而规避目前房地产市场下的开发风险。”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2

文章

684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