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放弃96亿增发 启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2-01-04 观点地产9600

  11月4日晚间,保利地产发布宣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同意公司撤回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并称,原募投项目北京保利云水名苑、上海宝山陈富路项目等12个房地产项目均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发建设并已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不宜继续作为募投项目。

      早在2010年3月19日,保利就公布该增发方案,拟向保利大股东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增发不超过7亿股,募资不超过96亿元开发13个地产项目,当时的发行价格为17.92元/股。

      但从2010年4月至今已近18个月。保利的96亿增发并没有太多实质的进展。

      同天,保利地产还发布了《保利地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草案》显示,保利拟授予激励对象5,70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公司股票5,704万股,占当前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59%。

      计划激励的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56%。

      另外,此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年。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两年的行权限制期,在之后的行权有效期内分三期分别有30%、30%、40%的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前提下获得可行权的权利。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由保利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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