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吉之岛去留上演“拉锯战” 经做好随时撤场准备

   2012-01-14 珠江晚报3810

   吉之岛逾期留在扬名广场近一月,走与不走依然成谜。前晚,由扬名房产组织,事关吉之岛是否能继续留驻的业主投票结果出炉。据扬名百货方称,投票数未达双过半(业主人数和铺位面积),将公示7天以待方案是否获多数业主支持。扬名广场业委会多数成员则联名发出异议函,对投票行为不予以认可。吉之岛方面称,已做好撤场准备。

  ■各方说法

  扬名: 投票多数业主未参与

  去年12月31日,扬名百货和吉之岛共同向媒体发布,称抛出和业主续约的最后方案,并将应20%业主要求,提议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吉之岛去留(详见晚报1月1日05版)。此后,扬名房产多次在媒体发布公告,通知吉之岛所占区域的业主,在1月7日至12日之间,对方案投票表决。

  昨日上午,扬名百货总经理龚先生告诉记者,880多名业主中,有416人投票,392人赞同,不过,未达到双过半的要求,投票结果不能即时生效。所以,接下来将对投票结果公示7天,若未投票业主不提出反对,则视同该业主同意此方案。

  该负责人表示,公告举措依据的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于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送达业委会时,未得到任何回应。因此由扬名房产作为大业主,应20%的业主要求,组织此次投票对进行方案表决。

  业主: 部分或找代理人招商

  在这期间,一份有两名业主和两名业委会成员代理的委托书,也在网上流传,委托书提出业主可将铺位交由这四人代理,不同意扬名目前的方案,他们将以最低租金为去年标准基础上进行谈判和招商。

  这份委托书得到了其中一名业委会成员的证实,“我们招商的目的不是赶吉之岛走,不是空铺,是为业主利益最大化”。另有不愿具名的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厚厚一沓由业主签名的该委托书复印件,及原件照片称,至昨日下午,已有近300业主签了委托书。

  业委会: 多数联名不认可投票

  在扬名房产发起投票的同时,扬名广场业委会现有6名成员中,有4人和2名业主联名发出异议函,分别送达到辖区香湾街道办、扬名百货以及吉之岛。异议函指称,前述投票未经业委会同意,不予以认可。

  香湾街道办副主任刘先生向记者表示,由于没有加盖公章,尚无法确认异议函是否为业委会的意见。刘先生称,方案中租金高低为商业行为,街道办和居委会只见证投票的真实性,前晚开票是在街道办见证下进行。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与这4人分别取得联系,他们称,没有收到扬名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并非反对业主大会,对方就召开业主大会时间、投票内容都未和业委会议定,也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将前述提议公示15天。

  一名业委会副主任则说,之所以异议函没有加盖业委会公章,是因拥有公章的主任身在澳门,身体不适未及时来珠。另有业委会成员指出,投票的方案须在去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进行,一签6年,每两年递增。

  吉之岛: 已做好随时撤场准备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广东吉之岛公关部负责人陈小姐,她向记者表示,他们认为,扬名方面发起的投票和公示符合相关规定。吉之岛尊重业主投票以及公示的结果,珠海店已做好随时撤场的准备,近日出现清货之举与此有关。她同时也向记者确认,将会开设第二家珠海店,“这只是时间问题”,陈小姐说,目前她也未知地址选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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