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扬名房产通过媒体,并在吉之岛超市外发布公告称,扬名商业广场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同意续约吉之岛,该决议将合法生效。不过,扬名广场业委会多名成员坚持否认这个由扬名方面发起的业主大会。并表示,将在春节后由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扬名百货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能否与吉之岛续约还有待与业委会的沟通。
扬名发起续约投票
遭业委会多数质疑
1月1日,扬名百货曾通过媒体发布其与吉之岛给出的续约底牌;数日后,作为业主之一的扬名房产又发布公告称,应百分之二十业主提起对该方案进行投票。
12日投票截止,投票业主数量和所占面积仍未达到半数。扬名百货负责人称,将对投票结果进行公示,未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则视其为同意,不过,这说法遭到了扬名商业广场业委会6名成员中多数的质疑,他们向街道办发出了异议函,认为投票未经过业委会,不予以认可。
■焦点——
公告业主大会决议
是否有效?
昨日,7天公示期刚过,扬名房产即发出了一则《扬名商业广场业主大会决议之公告》称,占广场二至四层面积和人数均在97%以上的业主同意续约。对此,扬名百货负责人龚先生向记者解释说,前述投票可看作是一次业主大会,业主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未提出反对意见,所以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视作同意该续约方案。
业委会6名成员有3人对扬名的做法明确表示了异议,他们均认为,扬名所谓的业主大会并没有按照规定提前15天公告,应当无效,对前述投票结果也不予以认可。不过,业委会主任麦先生接到记者电话时,却称不便接受采访,另外两名成员,一人表示不知情,一人不接听电话。
香湾街道办事处刘副主任表示,扬名确实未做到召开业主大会所需的提前15天公示,“他们是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所进行的投票”,刘先生说,扬名这些做法是出于其自己对相关规定的理解。在前述7天公示期内,有30多名业主提出了书面意见,这其中多数人同意,所以投票最终还是达到了面积和人数的双过半。
■关注——
能否与吉之岛续约?
尽管认为上述公告有效,但龚先生却向记者表示,是否与吉之岛续约,还有待与业委会沟通,如果业委会盖章确认,续约将会顺理成章。“如果(业委会)有异议,拖到什么时候,还很难说。”
一名业委会成员向记者表示,业委会现正在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提议租金将维持去年水平,而不是扬名和吉之岛给出的标准。同时,还可能提出由业委会出面负责招商事宜的委托方案,“要看多数业主的真实意愿,让业主对自己的权利做一个选择。”该成员说,已向辖区街道办申请场地,但未获正面回应。
香湾街道办事处刘副主任告诉记者,1月20日,扬名、吉之岛和业委会曾在街道办进行过又一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虽然,业委会向街道办提请召开业主大会,但街道办决定再行商议后,一直未再等到业委会的电话。“有些业主也说,已经开过业主大会了,没有必要再开”。
记者 应立枫 摄影李建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