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2012-01-31 发改委网站6110

  为加快“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 国发〔2009〕19 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回顾

  “十一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为重点,取得显著进展。

  (一)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规模明显提升上海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开业。金融市场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显著,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成功推出,上海作为人民币汇率基准、利率基准生成地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不断丰富,成功推出了中期票据、黄金期货、锌期货、股指期货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提升了上海金融市场交易、定价功能。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0 年,上海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386.2 万亿元,比2005 年增长10 倍;直接融资总额2.38 万亿元(不含3.1 万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发行额),比2005 年增长2.4 倍。金融市场国际排名显著提升,201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额位居全球第三,年末股票市值位居全球第六;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年末债券托管余额位居全球第五;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合约数量居全球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所第二位,成为全球三大有色金属的定价中心之一;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一。

  (二)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机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上海金融机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集聚的同时,其他各类功能性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不断涌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新型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10 年末,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1049家,比2005 年末增加439 家。金融业务创新不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期货保税交割等一批重要的创新业务有序推出,有力地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实力日益增强,截至2010 年末,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4 万亿元,比2005 年末增长1.9 倍。

  (三)金融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化程度稳步提高

  外资金融机构加速聚集。截至2010 年末,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法人银行21 家;合资证券公司5 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2 家;外资法人财产险公司8 家;合资寿险公司11 家。

  金融业务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宽。证券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数量和投资额度进一步增加;境外机构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启动;货币、外汇、黄金等市场稳步有序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境内金融机构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正式推出。截至2010年末,上海共有14 家基金管理公司、4 家证券公司获得QDII业务资格。

  (四)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配套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金融发展的法治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金融审判庭、金融检察科、金融仲裁院相继成立。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落户上海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付清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票据、银行卡、网络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

  专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新华08 金融信息平台落户上海,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财经资讯、服务外包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成效明显,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集聚带等金融集聚区承载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在金融人才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也不断取得进展。

  但是,受市场机制不完善、创新能力不强、开放度不够等因素的制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机构投资者种类和数量不足,金融产品和工具不够丰富,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国际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制、税收、信用、监管、人才服务等环境建设有待加强。

  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快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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