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年初三乐天玛特火灾系人为 目前嫌犯已被刑拘

   2012-02-01 扬州晚报2360

  29日上午,邗江公安分局四季园派出所对媒体宣布:农历正月初三凌晨市区扬子江中路乐天玛特超市火灾系人为放火引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据警方介绍,这场火灾导致该超市一楼与二楼多家商铺受到不同程度损失。火灾发生后,经调阅相关监控录像发现,在超市着火点门口,有一人影,该男子离开塑料卷帘30秒左右后现场开始冒烟。最终发现,这位可疑人员是市区某浴室员工唐某,当天下午将其抓获,当夜将其以涉嫌放火罪依法刑拘。

  经审查,24岁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扬州人,之前在该超市从事推车整理工作。正月初三凌晨3时多,他从浴室下班后来到超市门前“踩点”,然后回到浴室吧台拿了只打火机来到超市门前,点燃塑料卷帘,火势迅速蔓延至巨大广告牌,唐某随即打电话报警。

  至于放火原因,唐某交代,自己之前曾在开发区一家浴室打工,老板欠其工资,后在乐天玛特超市上班,其所在的保洁公司主管又因他违反相关规定扣除500元,两件事情加在一起怀恨在心,便选择放火烧超市卷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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