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连锁酒店西安旗舰店遭毁约 物业成连锁酒店绊脚石

   2012-02-10 南方都市报9530

  经过近4年的悉心培育,正当“树木开花结果”,进入稳定收益期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灾”却将收获的喜悦一扫而空。这正是国内经济型酒店双巨头之一的7天连锁酒店近期在西安的“不幸”遭遇。

  2月7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西安激扬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下称激扬公司)以“市政府城市规划变迁”为由,要求与7天连锁西安北大街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尽管合同约定,目前双方还有9年租约尚未到期,但激扬公司向西安中院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却已得到西安中院合议庭的批准,7天上述门店已处于停业状态。

  记者了解获悉,这是继去年如家北京丰台区六里桥店之后,经济型酒店再次惨遇类似“强拆”事件。当经济型酒店行过10年拐点时,物业危机却成为酒店巨头们行进途中的一块绊脚石。

  租期未到业主单方解约

  根据7天官网显示,该公司目前在西安有19家门店。其中,西安北大街店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青年路43号。南走500米即到西安最著名的回民小吃一条街,西接莲湖路玉祥门,北接未央路北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接长乐路。“由于位置优越,其入住率在7天连锁旗下西安的门店中一直名列前茅,每天基本爆满。该店网上的顾客好评率也高达93 .6%.”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记者了解获悉,2007年10月,7天与激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使用(装修)协议》,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13年,从2008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目前租期还不到4年。

  然而,2011年8月,激扬公司却突然以“市政府城市规划变迁”为由,通知7天提前终止租赁合同。“2011年9月10日,激扬公司致函通知:租赁合同将于2011年10月31日提前终止,要求11月6日前交回房屋。11月份他们强行切断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7天连锁酒店代理律师、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赖伟坚透露,激扬公司曾表示可以商谈终止合同的相关事宜,但洽谈绝对不得影响上列规定的停电停水和交回房产的时间,同时激扬公司提出100万元的补偿标准。

  100万与1000万的赔偿争议

  对于上述事件,南都记者向激扬公司租赁事务负责人王喜凤求证,但其以“没有上班”为由,拒绝给予回应。随后记者再致电激扬公司代理律师、陕西信业律师事务所的陈胜,其表示,没有公司授权不能发表评论。

  “双方其实在合同中对租金、违约责任及装修等相关问题均作了约定。”赖伟坚表示,不过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如果约定额度和实际损失有误差,可以进行调整。其中关于房屋租赁,如果由于业主的原因毁约,租赁方可以要求装修赔偿,通常以装修总金额乘以剩余租赁年限与总年限的比值。同时合同法也规定,租赁方还可以要求对可预期收益利润的预估损失进行赔偿。

  “一家100间客房的经济型酒店若以租赁方式运作,其装修等成本约在600万~700万元左右,7天还有9年租约,折合后装修损失应该在450万左右。”一家酒店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7天西安北大街店已进入稳定收益期,入住率超过90%,可预期利润收益加上装修赔偿大致估算至少超过1000万元。

  “我们在法定期限内向西安中院提出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房屋装修改造费用及预期可得利润损失司法鉴定申请。但法庭以《租赁合同》对违约损失已约定计算方式为由,称不能再提其他诉求,不同意该项申请。”

  赖伟坚称,在尚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激扬公司向西安中院提出的先予执行腾退房屋的申请,却得到法院快速批准。

  物业风险高企

  这一遭遇似乎与去年如家快捷酒店在北京丰台区六里桥的剧情雷同。当时,该酒店物业被北京精图科工贸集团花费数千万元购买后开发房地产,而将如家物业强制拆迁。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据传7天北大街店所在的物业并不是政府征地,而是业主转让给了其他地产商准备开发。”为此,记者专门翻查西安国土资源局官网招拍挂公告,确实没有发现7天北大街门店所在物业出让的信息,不过上述说法未得到激扬方面回应。

  从2003年至今,经济型酒店的租金已从每平方米不足1元/天上升至2-2.5元/天。为摊薄成本,大多数酒店的租赁合同都是5-15年。目前一家新店的投入在600万-700万元左右,成熟门店的持续运营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对连锁企业来说,“单方毁约”是一个风险信号,而个别地方政府的偏袒,无疑将使经济型酒店及服务业在该地区的生存环境恶化。

  各方观点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赖伟坚

  在双方尚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西安中院却快速批准了激扬公司提出的先予执行腾退房屋的申请,这是明显违反相关条令的。

  无可讳言,在旧城改造中,原有的国有资产如何转变为私有财产,中间必定牵涉到多方利益,我们相信包括西安中院在内的官方机构,会本着基本良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陕西信业律师事务所陈胜

  我们只以法院判决为准,在未收到委托方要求前,不接受任何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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