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实施新规 严格商业地产“去住宅化”规定

   2012-02-12 中国广播网488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杭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今天正式实施,明令禁止商业办公楼采用含有住宅性质的名称来销售。同时,对商业项目的套型设计、卫生间、飘窗等作出了严格的“去住宅化”规定。

  意见规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应该采取公共走廊式布局,公共卫生间应该按照层来集中设置,不得采用单元式或者住宅套型式设计,允许每个标准层建立不超过3个带独立卫生间的工作单元,非住宅项目内部应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禁止设置外挑式阳台飘窗,非住宅项目建筑应该具有公共的出入通道,除集中设计的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和燃气管道。此外,酒店类建筑不得分割转让销售,允许分割转让销售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时不得采用公寓、花园、家园等等含有住宅性质的名称。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不能作为办理户籍、学生入学等等手续的依据。

  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主要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和写字楼等等多种类型,这些都是不受限购影响的商业地产,去年杭州市区一共出售了8700多套酒店式公寓,占了全年商品房总销量的20%,这次意见的出台杜绝了开发商把写字楼等商业产品做成住宅类型的打擦边球的做法,对于商业地产的销售和商业土地出让的影响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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