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广州宏城广场“姓商姓公” 亟需政府直面回应

   2012-02-14 羊城晚报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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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城”被默许商业开发40年,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表示

  宏城广场姓商姓公

  亟需政府直面回应

  记者吕楠芳报道:广州宏城广场新地标尚在图纸上, 但已引发炙热的公众讨论。目前市民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宏城广场开发的真实意图是以公共建设为基还是以发展商业为基?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13 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舆论的介入或许并不能改变宏城广场业已规划的未来, 但政府应该以足够的胸襟去接受市民日益提高的社会责任心, 并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市民讨论“开绿灯”。

  允许40 年配套商业

  据了解, 宏城广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7601 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为43305 平方米, 道路面积为4296平方米。2010 年5 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出让预公告, 城投集团下属的新中轴公司最终获得这一黄金地块的开发权, 至于土地出让细节并不得而知。

  值得关注的是, 当时的出让预公告中写明,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配套商业40 年”, 意味着政府卖地时已经默许开发商从事配套商业开发, 且商业功能可持续40年。

  公共设施成商业点缀

  “宏城广场的用地性质既然为公共用地, 其开发应该也只能用于公共服务。现在却主要作为商业开发使用, 公共设施只是商业的点缀。”王则楚说,新中轴公司有关负责人之前声称宏城广场为“综合性便民工程”、“并非单一的商业用途”,其实只是一种说辞, 其真实意图仍然是借商业开发牟利。

  另外, 宏城广场在拿到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半年前已经围蔽施工,存在“偷步”开工的嫌疑,违反了有关规定。

  王则楚说:“广场规划一变再变, 从最长命的临时建筑, 再到最短命的临时绿化广场, 再到最新的商业规划, 哪一个过程曾经征求过公众的意见? 变来变去的期间花了谁的钱、花了多少钱, 目前也没有清晰的答案。”

  王则楚表示, 公共用地只能用于公共服务, 变更其公共服务功能是城市的重大事项, 是必须经过全市人民同意的, 也就是必须经过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公共用地用于商业开发依据何在,宏城广场到底姓“商”还是姓“公”,还需相关部门直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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