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昌荣服装综合批发商场索要巨额改造费 租户罢市抗议

   2012-02-23 海南特区报7030

  商场要收改造费 百余商户歇业

  经沟通海口昌荣服装商场管理方承诺不向商户收取改造费,双方今日将就租金、租期进行协商

  2月17日,海口昌荣服装综合批发商场的部分商户接到管理方通知,今年2月租赁合同到期后,商户续租,不仅租金要上调,而且商户须一次性缴纳3500元/㎡的改造费。此举引起商户不满。因改造费等问题与商场管理方协商无果,昨日,昌荣商场100多位商户关门歇业。经过沟通,商场管理方最终承诺不再向商户收取改造费。商户表示,将在今日与商场管理方就租金、租期等进行协商后,再决定是否开门营业。

  百余商户关门歇业

  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昌荣商场准备向续签合同的商户收取改造费,引起商户不满,100多位商户与商场管理方协商无果后,于昨日关门歇业。昨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海口文明中路昌荣商场看到,商场门口聚集了大量人群,商场内的商铺大门紧闭,停止了营业。

  商户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从1999年9月份开始在昌荣商场租了两间铺面经营服装。黄先生称,商场内部分商户的合同2月1日到期,2月17日,这些商户接到商场管理方海口昌荣服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合同到期后,续签新合同与以往有所变动:商户需缴纳3500元/㎡的改造费;押金由原来的4000元/间调整为1万元/间;月租金标准由150元/平米提高至220元/平米。黄先生租的商铺合同今年9月才到期,但获悉该通知后,他感觉“大事不妙”,“几个月后,我们续签合同时,肯定也得按照这个新规定来。”

  黄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两间商铺面积约30㎡,如果管理方按3500元/㎡收取改造费,等今年9月份合同到期后续签时,他须一次性缴纳10万多元改造费。“做服装生意本来就薄利,我一家店要一次性缴纳10万多元改造费,先不说合不合理,我们的生意肯定是没法做下去了,更何况还要涨租金。”黄先生告诉记者,因与商场管理方协商不成,昨日上午,100多位商户无奈关门歇业。

  管理方承诺不收改造费

  据了解,商户们之所以关门歇业,主要是对商场管理方向续约商户收取改造费不满。“对于改造费,管理方给出的解释是商场需要进行改造,但这笔钱也不该由我们商户承担吧?我们每个月已缴纳了公共维修费。”商户们告诉记者,自2月17日通知下发后,他们先后数次与管理方进行协商均无果,“我们希望商场管理方就收取改造费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在昌荣商场二楼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负责商场管理的海口昌荣服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王经理。“商户们的意见,我们已经反映给了公司决策层,现在已经明确,不会向续约商户收取改造费了。”王经理介绍,昌荣商场是1995年投入使用的,商场共3层,面积1万多平米,其中一楼用作商铺经营,二楼三楼目前用作仓库。

  “商场已投入使用10多年了,包括消防、管线、外立面等很多设施都严重老化,为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公司决定对商场进行全方位改造,预计投资达900多万元。”王经理告诉记者,商场管理方当初也是考虑到投资额太大,这才考虑向商户收取一定的改造费,但在与商户沟通过程中发现,这一做法并不合适,遂放弃。虽然王经理做出了明确表态,但担心事情再生变故的商户,昨日始终不愿开门营业。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经过沟通,商场管理方和商户已经约定,于今日就租金、租期等进行协商。“这些问题都谈好了,我们才开门营业。”商户李小姐说。

  律师说法:

  商场收改造费不合理

  商场管理方向商户收取改造费是否合理?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夏忠律师。夏律师介绍,商场跟商户之间是租赁关系,其中商场是出租方,商户是承租方,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有义务提供一个安全、质量有保证、配套设施完善的铺面给承租方;而承租方的义务则是按时缴纳租金及根据合同约定的维修费。

  夏律师表示,商场改造本身有益于商场增值,是出租方的事情,向承租方收取改造费没有合法依据。如果商场认为投资额度过大,可以在租金、租期等方面提供优惠作为条件,与商户进行协商共同承担相关费用。而如果作为出租方的商场单方面提出收取改造费的要求则是不合理的,商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记者:刘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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