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开学第一天早餐吃得顺心,2月29日,沈阳市民王先生特意到华润万家三经店买来孩子最爱吃的面包伴侣果酱。回到家,王先生刚要打开果酱给孩子先尝尝,他却惊出了一身冷汗,“多亏仔细瞅一眼,刚买来的果酱已经过期10天了。”
后怕
买到过期10天的果酱
2月29日,王先生在后怕的同时,向本报3·15维权小组反映了这个情况。
“我下班的时候,去的是华润万家三经店。孩子这不(3月)1号开学嘛,所以特意去给她买的果酱,想给她吃点儿顺口儿的。当时也没仔细看,匆忙拿了两瓶就走了。这不回家嘛,刚要打开给孩子尝尝嘛,仔细一瞅才发现,果酱已经过期10天了。”王先生说。
记者发现,王先生买到的果酱生产日期是2010年2月18日,保质期二年,果酱为味丰果肉面包伴侣果酱(什锦果酱),净含量220克。的确如王先生反映的一样,截至2月29日,这两瓶果酱已经过期10天了。而在王先生的购物小票上,也清楚地打印着结账时间2月29日17:21,味丰果肉型面包伴侣220克每瓶6.50元。
生气
消费者欲十倍索赔
王先生坚决地表示,“一瓶果酱才6块5,我犯得着为了这么几块钱讹人吗?”
王先生告诉记者,果酱是给孩子买的,多亏孩子没吃,可是万一孩子要是吃了可咋办?越想越生气的王先生说:“我就是相信华润万家才去的,买到过期果酱,主要的责任在华润万家,这两瓶果酱过期不是1天了,是10天。10天,超市的工作人员有充分的时间把果酱下架,但是现在却没有下架,仍混在大堆儿的果酱里卖,这不是在和消费者打马虎眼吗?”王先生表示,他要通过本报3·15维权小组,要求华润万家三经店进行10倍赔偿。
3月1日,记者致电华润万家三经店表示记者要对此事接受采访,粮油酒水部门姓许的经理到本报了解情况,并查看了过期果酱的生产日期及王先生在华润万家三经店的购物小票,他对于此事不予置否。
“我今天是到报社来了解情况的,不是来接受采访的,关于具体的情况,明天(3月2日)我们负责外联的部门会接受报社采访。”许经理说。洛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