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吉之岛去留新方案出炉 扬名广场或与吉之岛续约

   2012-03-16 珠海晚报3790

  吉之岛是否继续留在扬名广场,昨日有了初步眉目,前日晚,新续约方案第二轮投票结束,扬名方面称,新方案获六成业主赞成,已得到业委会授权,今日起将与业主续约。辖区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街道办  880名业主 超500同意

  由于扬名广场部分业主提出疑问和条件,在1月扬名方面抛出最后方案,并发起投票之后,业委会又与扬名、吉之岛三方多次商谈,于方案中加入招商特别约定,内容为:如果新商家给出的年租金回报率超过税前9.5%,租赁期不低于6年,扬名将协助吉之岛撤场。三方商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前晚,投票结果出炉,香湾街道办副主任刘先生告诉记者,有86名业主参与,仅一人反对。

  刘先生说,在之前的第一轮投票中,有400多名业主同意,已达到方案获得通过所需的面积和人数双过半,此番,这些业主没有对新方案投下反对票,视作同意。第一轮投票结果有效,两轮相加,在涉及吉之岛超市的880多名业主中,超过500名业主同意新方案。接下来,业主、扬名和吉之岛之间将会进行续约。

  扬名或与8成业主续约

  据扬名百货总经理龚先生介绍,昨日下午,他们已经得到扬名广场业委会的授权,最快从今日开始至21日,将与业主签署新的出租代理合同,之后,再与吉之岛进行续约。根据目前已获6成业主同意的投票结果看,能与八成以上业主续约的可能性较大。

  龚先生说,新的合同将从3月1日起计日期,租期6年。去年12月18日合同到期后,至今年2月29日,这段时间的租金,则以原合同的最后一期租金来算。

  业委会授权扬名续约

  在记者昨日下午所能联系到两名业委会成员中,一人向记者证实,业委会确实向扬名方面予以了书面授权,“我和业主说了,明天就可以签合同”。另一名成员则向记者表示,根据广大业主不愿空铺的要求,他们同意了第二轮投票,虽然曾经对第一轮投票提出质疑,但既成事实已难以改变。

  下午,记者致电广东吉之岛公关部负责人陈小姐时,她则称,由于负责此事的老总外出,上述情况她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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