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拒收厦门东方时代广场协商函 撤离几成定局

   2012-03-21 海峡导报9570

  虽然终审完胜,但厦门东方时代广场新业主新鹭东方的烦恼并未结束。导报记者昨日获悉,上周五新鹭东方拿到厦门中院的终审判决书后,马上着手向厦门沃尔玛发函,要求其在收到函件后五日内委派专人协商办理物业交接及房屋占有使用费结算等事宜,并做好搬离前的一切相关准备。但连续三次发函,无论是面呈还是快递,沃尔玛均选择了拒收。

  “上周五,公司派专人把函件送上门,但厦门沃尔玛方面拒绝签收,理由是还没收到法院判决书。”新鹭东方有关人士告诉导报记者,随后,该公司又采用快递方式发函,但依然被拒绝签收。前日,新鹭东方再度派人面呈,但还是被拒绝,这一次的说法是没有被授权。

  对此,厦门沃尔玛公关部人士解释,至今为止沃尔玛还不知道法院终审的判结结果,也没接到来自沃尔玛总部的任何通知。

  有厦门业内人士认为,从沃尔玛这几天的反应来看,东方时代广场商场继续租给沃尔玛的可能性已经不大,沃尔玛业态也不符合新业主要走高端百货的新定位。因此,沃尔玛撤离东方时代广场几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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