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6市试点TOD模式 城轨站周边建“城市综合体”

   2012-03-23 南方日报5290

  随着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不断延伸,珠三角的整个城市格局有望实现新一轮“转型升级”。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第一批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批复》,批准鼎湖站、三水站、珠海北站、银盏站、虎门商贸城站、新塘站6个轨道站场试点TOD开发模式。这意味着,“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以下简称“TOD模式”)推进城轨站场周边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正式从规划进入实操阶段。

  专家认为,珠三角引入这一模式不仅能够为其城际轨道建设筹措资金,更有利于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的综合竞争力,降低城市运营成本和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大大加快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6个站场相关市须在6个月内编制、修改相关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审查。各开发主体也须抓紧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建设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卢轶 钟啸 实习生 吴丹

  确保“统一规划”

  城轨、城市集约开发

  此次获批的6个站点中,目前仅有珠海北站已经投入使用,其他5个均为“在建项目”。

  为什么要“提前一步”介入开发?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铁投”)表示,这是为了强调“统一规划”原则,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价值。

  南方日报记者从独家获得的6大站点规划文本中发现,“土地使用的混合方式”的地位非常突出。所谓“土地使用的混合方式”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中,包含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等多种用地类型,实现不同功能互相支持、互为价值链。文本显示,6个站点核心区范围内,各类混合用地的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平均高达44.5%。

  “这非常考验前期规划,更何况广东这次采用TOD模式的是一个大区域,不仅要考虑到城市发展,也要兼顾区域平衡。举个简单的例子,建一个大型体育中心不仅仅要满足一个城市的需要,同时也要辐射周边,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资源集约。”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宋劲松表示。

  专家认为,要实现集约开发,不仅需要省里面的统一协调,也需要省市之间的相互协商,进行综合开发。

  这在开发主体中有了清晰的体现。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机制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土地开发采取“一市一公司、一地一政策”的原则,由省市联合开发,或者由沿线市负责开发,具体由省市协商确定。

  省住建厅方面明确表示:“本次规划没有强调红线,初衷就是尝试打破铁路建设、周边开发各自为政的传统,实现轨道建设、土地开发、乃至城市建设的一体化开发。”对此,省铁投方面称:“其实,谁来开发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能够实现省里的‘统一规划’,都可以进行协商。”

  带来“活水”收益支持城轨建设运营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TOD模式不仅将为广东正在推进的城轨建设提供了一股“活水”,更为其他主体进入城轨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切入口。

  “现在城轨建设推进十分稳健,一方面是保证建设资金的充足,同时也要看到,如果没有良好的运营模式,城轨线路的过早开通并不利于今后的运营。”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国际经验看,借力周边土地升值,进行综合开发,从而反哺基础建设的例子并不鲜见。

  “在城轨建设前进行统一规划,然后集约开发,通过周边地块价值的上涨再来支持线路建设,这应该是将建设中的站点纳入首批规划的重要原因之一。”上述人士表示,通过这种模式,各地的收益可以用来补充建设资本金,而省铁投层面的收益可以用来形成一个“资金池”,支援其他线路的建设。

  按照此前规划,在珠三角4.1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将建成16条线路,总计1478公里。目前,该网络建成和在建里程仅400多公里。“国外的先进水平是轨道交通和公路网络能够覆盖80%的地区,广东目前仅是20%,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建设需要资金,运营维护同样需要,要充分发挥现代公共交通的公共属性,就必须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宋劲松表示。

  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认为,TOD模式的建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希望短期内就立竿见影,“现在就谈社会资本如何介入还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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