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百货截止去年年底门店达到39家 35家为自有店

   2012-03-23 观点地产3540

  3月22日,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公布其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业绩。

  期间,新世界百货的收益总额达17.059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9%,经营利润为4.367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增加至3.3亿港元,每股盈利约0.2港元。董事会决议派付中期股息每股9.8港仙。

  集团的收益由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2.839亿港元上升32.9%至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17.059亿港元。期内利润由2011财政年度上半年的2.945亿港元增加12.1%至2012财政年度上半年的3.3亿港元。

  于业绩期内,新世界共有39家百货店,总楼面面积约为135.37平方米,经营楼面面积为101.28万平方米,分布于北方区、东南区和中西区三个营运区域,共覆盖全国18个主要城市。包括武汉、沈阳、哈尔滨、天津、宁波、北京、上海、大连、昆明、兰州、长沙、重庆、成都、鞍山、南京、台州、郑州及绵阳。当中35家为自有店,4家为管理店。

  三个运营区域中,北方区在回顾期内为本集团带来最大收入,占总收益46.9%,其次为中西区和东南区,分别占总收益的29.2%及23.9%。

  在收购及出售方面,2012财政年度上半年,新世界百货与于2011年7月5日由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天鹏国际有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出售其于聚伶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益,代价为4500万元。于2011年9月21日,又以总代价为14.6亿元收购德高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权益。

  于2011年11月,新世界百货向独立第三方收购兰州新世界汇美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代价为350万元。

  于2012年1月,其收购北京新世界利莹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代价为500万元。

  此外,期间收益以专柜销售佣金之收入为主,占总收益的70.1%;自营销售和租金收入分别占总收益的18.5%和10.5%;而管理费收入则占总收益的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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