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2011年净利15.97亿 同比增长36.7%

   2012-03-27 观点地产7160

  明发集团3月27日早间公布年报,集团2011年的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29.788亿元,较2010年下降1.0%。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约为15.97亿元,较2010年增加约36.7%。

  明发集团表示,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集团于2011年的投资物业除税后公允值收益较2010年增加约7.064亿元,至约13.154亿元,与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值亏损增加约1.534亿元的影响相抵销。

  2011年明发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5.198亿元,较2010年上升约23.8%。毛利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每平方米销售成本较2010年减少约12.0%,以及2011年的平均售价较2010年增加约8.0%。此外,集团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负债总值对资产总值的比率由去年同期的69.1%上升至72.9%。

  明发集团2011年销售并交付予客户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90,445平方米,较2010年减少约9.1%。有关减少是因为南京明发商业广场于2010年竣工后交付更多商用物业。交付并确认为销售额的物业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9,730.4元,较2010年上升约8.0%。

  于2011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向买家出售的预售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为412,365平方米。2012年可供本集团销售╱租赁的合计总建筑面积将约为1,265,614平方米(包括于2011年12月31日已预售的物业)。

  2011年12月,苏宁电器及永辉超市等主力店已分别进驻明发集团于南京及合肥的商业广场。明发集团预期,2012年将有更多主力店于该商业广场开拓业务,故租金收入将相应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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