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VS耐克 “野山姑”欲变“名门闺秀”存四大差距

   2012-04-12 销售与市场7970

  耐克从1963年创立,到1972年正式命名为NIKE,发展到今天却已超越领导品牌阿迪达斯、彪马、锐步,被誉为是“近20年世界新创建的最成功的消费品公司”。李宁自1989年创立至今已有二十几年时间,虽然一直为中国运动品牌霸主,但在世界运动品牌领域却难登大雅之堂。李宁与耐克的差距在哪里,南方略领军人物刘祖轲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形象代言人上的区别:一流巨星与二流明星的差距

  现代的广告普遍采取名人代言的方式,一方面,根究心理学家的研究人们总是会受到名人代言的诱惑,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的头脑天生就会毫不吝惜地将我们的注意力更多地投向名人。另外,将一个纯粹宣传产品的广告和一个由名人在那里推介产品的广告同时播出,在下意识的引导下,观众会对纯产品广告所传递的信息产生怀疑心理,但是对于那些他们潜意识中视为朋友的名人所作的推荐则会产生信任感。名人的销售影响力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首先看看耐克代言人的阵容,篮球领域的科比、詹姆斯、安东尼、帕克等,足球领域的C罗、伊布、德罗巴等,网球界的纳达尔、莎拉波娃等,这些代言人几乎涵盖了各个领域最顶层的巨星。这些名人的代言最先带来的是品牌的推广,见到巨星的兴奋让人们更加加深了耐克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让耐克更加家喻户晓。其次,明星的代言会增加产品在人们心目中的信任度,科比穿着耐克鞋会有如此惊艳的发挥,我穿上它是否也能有出色表现呢。再次,在某种程度上很多运动迷看到心目中的巨星代言时会找到一丝自己与巨星之间的联系:原来我们都穿耐克鞋。很多年轻的运动迷会争相购买耐克鞋,来模仿自己心中的巨星。总之,一流巨星的代言不仅使品牌得到了推广,更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销量的提升。

  再看一下李宁的代言人,奥尼尔、特纳、琼斯,固然奥尼尔早前很有知名度,但已近退役年龄,场上霸气无存,很难让人与一流品牌结合起来。用一个运动生涯接近尾声的人代言,更是与运动、活力的品牌定位大相近庭。特纳、琼斯更是毫无知名度,选择几乎很少有人认识的二流明星代言,使得李宁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很难提升,运动迷们也更不会去追捧。从广告采用名人代言的原理看,因为其选择的代言人知名度小,因此吸引注意力也明显少了很多,其次,人们也很少能够从不知名的二流明星代言上获得产品的信任感。二流明星代言的后果是不但名牌知名度的推广上弱了很多,而且对销售的影响也较差。

  二、广告投放媒体的选择:一流媒体与二流媒体的差距

  评价广告投放媒体的好坏有很多因素,比如说到达率、覆盖面、权威性等等。这与品牌策略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地方品牌选择的多为地方媒体,如果想发展成为国际品牌必要就要选择国际媒体,就要不断利用国际广告媒体来进行品牌传播,期待获得更高的知名度。

  在广告媒体的选择上,将目标定位国际品牌的李宁与耐克相比差距甚大。耐克长期处于国际运动品牌的霸主地位与其广告媒体的选择密不可分。在电视媒体选择上,耐克多选择各国收视率高的权威媒体,比如在国内选择央视作为主要电视媒体,并且在众多比赛中间插播,这样能提高受众率和到达度。在报纸和杂志媒体方面,耐克多选择全国性的体育报纸、杂志,如在国内的《体坛周刊》、《篮球先锋报》等。耐克最有效果的广告媒体莫过于其不停在奥运会、世界杯等受全世界关注的赛事上的宣传,如2010年南非世界杯时耐克邀其代言球星为其拍摄《踢出传奇》宣传片,广泛引起目标受众的注意,进而最有效的提升品牌喜好度和购买意向。

  反观李宁,虽然打出要进入世界运动品牌前五名的目标,却鲜有在国际媒体上的广告投放。李宁虽然在国内也一直在央视投放广告,但其要想走出中国需要更多的在国际上选择权威媒体进行宣传。在国际赛事上也很少能见到李宁,甚至2008年在本土举办的奥运会上也没能拿到赞助权,在世界杯上更是很难见到李宁的身影。品牌要想走向世界,在国际上投放广告是必然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品牌更好的传播,真正成为国际品牌。在此方面,李宁与耐克还有很大差距,其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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