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超市涉嫌向供货商乱收费 使用邮箱一年1200元

   2012-04-17 半岛都市报6680

  4月11日,青岛市整规办联合市工商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对全市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进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大型商场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情况开始检查。16日,有岛城供应商给本报报料,在与世界知名的大型超市乐购超市签订供货合同时,对方要求供应商缴纳单品费、网络邮箱使用费,并且将返利费用比去年增加一个百分点。

  第一笔账:使用邮箱一年1200元

  16日,向乐购超市供应生鲜食品的青岛供应商商会会员王平(化名)向记者反映,今年乐购超市在与他签订的合同中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王平说,他是4月10日收到乐购超市提供的新一年供货合同的,合同中除了要王平支配500元的促销海报费、1200元的网络邮箱使用费外,返利费用比去年增加一个百分点,为6%,新增了1100元钱店庆费用。“这些费用只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有体现,开发票时都归到服务费一项”。

  王平说,按照规定,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应控制在2%~5%,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都属于违规收费。按照每年200万元的销售额来说,这一个百分点的返利就相当于被商场白白拿走了2万元,而自己一年下来总的利润也只有3万元左右。

  第二笔账:忙活一个月反亏1300元

  4月16日,供货商王先生拿到跟商场的结算单,顿时感到“自己一个月的辛苦基本上白费了”。

  王先生给开发区的一家家电卖场供家电。他指着结算单对记者说,“你看这上面的销售额是15476元,但是商场给我们的为9785元,其他的商场都扣下了。再除去成本、人工 、物流等费用,我这个月反而亏了1300元。”

  “4万元到7万元的进场费是小数目,还有固定费和折扣费。”王先生说,一年跟商场签订20万元的销售额,其中有10.5%的固定费,固定费包括卖场管理费,还有促销员管理费,平均一个月下来向商场交3000多元的固定费。家电的折扣费大约是销售额的20%,这样整体算下来,至少30%的销售额都给了商场。

  市整规办:商场只能收“促销费”

  从 4月中旬至6月份,本市工商、地税、国税、物价及公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动,并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零售商场只能向供货商收取促销服务费。所谓“促销服务费”,是指依照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按照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根据规定,岛城零售企业按照不同品类收取供应商的促销服务费率控制在零售额的2%~5%。

  市工商局:严查巧立名目乱收费

  “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部分零售企业为了规避检查,在主合同外又另签订了附加协议,将一些违规收费的项目列入附加协议中,并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向行政机关透露协议内容,这种行为违背了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违规收费。

  行业商会:乱收费消费者最受伤

  青岛市供应商商会发起人之一,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说,商场进场费收得越高,供货商的定价只能水涨船高,最终受伤的其实还是消费者。超市“坐地生财”的做法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推高了物价,也导致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润越来越低,倒逼得它们只能不断地压低成本,甚至在产品质量上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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