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谈苹果商标纠纷:终审判决后将依法处理

   2012-04-25 手机中国2550

  据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称,对于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纠纷一案,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就目前来说,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尽管此案目前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不过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一定会对此案依法进行处理。

  唯冠拥有iPad商标工商局称将依法处理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上午就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有相关媒体就苹果唯冠商标纠纷一案进行了提问。付双建回答时说,自己几乎每天都在登陆、搜索,想看看到底有什么问题。这个案件广东省高院于2月29号公开开庭审理,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行最终宣判,目前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唯冠拥有iPad商标工商局称将依法处理   

  付双建表示,关于这个案件,工商总局认为:

  第一,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商标经过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于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国《商标法》的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第二,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诉依法进行了立案,现在仍处在调查取证阶段。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对此案依法处理。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255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