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挂牌出让滨湖区3宗地块 共计443.31亩

   2012-04-24 观点地产5310

  4月23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滨湖区3宗地块,合共443.31亩。

  其中,BH2012-01号地块,位于锦绣大道以南,庐州大道以东,规划为127.3亩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商业、办公)地块,容积率5.5,参考单价为2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亿。

  BH2012-08号地块位于广西路西侧,规划为13.64亩的商务设施(办公)地块,容积率5.0,参考单价为24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

  BH2012-10号地块位于庐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规划为302.37亩的商业、居住地块,商业容积率5.0,居住容积率2.8,参考单价40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5亿。该地块预计未来将建成80万方的大型城市综合体。

  出让公告显示,该三宗地块的挂牌截止时间为5月24日下午4:00。届时如报名人数超过两家或三家及以上,自动转为“现场竞价”或“拍卖”方式。

  根据出让要求,BH2012-01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其中集中商业和星级酒店应首期开工,其余项目自首期开工半年内全部开工。所有项目在首期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竣工(200米以上建筑延期半年,以结构封顶为准),酒店应于竣工之日起一年半内开业,并在开业后一年半内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其余项目在竣工之日起一年内开业(投入使用)。

  BH2012-08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竣工后1年内投入使用。

  BH2012-10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两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

  而上述BH2012-01、BH2012-08、BH2012-10三宗地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投入使用)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擅自延期开工达半年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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