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地产斥资1.5亿拟获取海南三亚土地一级开发权

   2012-04-26 观点地产7960

  4月26日早间,方兴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在4月25日与兰海集团订立合作协议,据此,方兴地产将以1.5亿元收购兰海集团旗下一项目公司51%的股权,拟通过项目公司成功取得海南三亚一幅土地的一级开发权。

  注资完成后,项目公司将成为方兴地产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注册资本为1.6亿元,方兴地产与兰海集团分别拥有其51%及49%的股本权益。

  项目公司三亚崖州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兰海集团于2012年3月13日为了土地开发项目而成立,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项目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并无进行任何业务营运或录得任何溢利或亏损。

  根据兰海集团与三亚市政府的若干先前安排,于土地开发项目完成后,项目公司有权分享土地销售所产生的部分收益。项目公司亦就订立土地开发协议与三亚市政府进行协商,以期取得土地的独家一级开发权。

  公告称,方兴地产将在注资协议的签署日期起计10个营业日内以现金付款,订约双方将尽一切努力,促使项目公司尽快与三亚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订立开发协议,以期使项目公司据此获三亚市政府授予土地的独家一级开发权。

  方兴地产称,目标土地为一幅位于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盐灶河岸,占地面积1500亩的土地,地块邻近三亚市中心、三亚机场及数条高速公路。是一幅综合用地,预期将开发为包括酒店、住宅物业、商用物业及企业总部的综合区,如果取得,预期土地开发项目将于2014年底前完成。

  但如果项目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仍未能与三亚市政府订立开发协议,方兴地产可于其后两个月内要求兰海集团按人民币1.5亿元扣减项目公司所产生的若干开支,购回本公司于项目公司的股本权益。

  公告称,双方预计该土地开发项目将需耗资人民币7.659亿元,将由项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如果需要,方兴将为其提供担保;倘若项目公司未能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本公司将就土地开发项目的所需资金向项目公司提供免息股东贷款,利率为央行利率上浮50%。

  除开此番收购不计,根据此前协议,方兴地产还将为兰海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

  方兴地产认为,与兰海集团及三亚市政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在三亚的据点,有助获取机会参与土地的二级开发及三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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