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厦门租金纠纷案落幕 东方广场店5月21日停业

   2012-05-16 厦门商报7890

  沃尔玛东方店21日停业 

  沃尔玛与业主方的租金风波,在经过了一年多的纠结之后,终于落下了帷幕。沃尔玛昨日正式对外发表停业公告称,沃尔玛东方店将于2012年5月21日停止营业。放弃经营了长达7年之久的东方店对于沃尔玛来说,并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对此,沃尔玛表示,不会因为一个门店的停业而影响对于整个厦门市场的继续投资,他们依然对于厦门市场“倍感兴趣”,将继续依计划在岛内外寻找合适的开店地址。而鉴于厦门曾经的中山来雅事件,沃尔玛对于其门店出售的购物卡也承诺,可继续在同城特约的沃尔玛商场使用,并开通专线处理沃尔玛东方店的退换货事宜。

  【沃尔玛】

  仍看好厦门市场

  昨日,沃尔玛正式在东方店发布公告称, “于2012年5月21日停止营业”;同时“虽然本次事件令人遗憾”但是消费者手中的“购物卡可继续在同城特约的沃尔玛商场使用”;另外对于该店100多名沃尔玛员工,沃尔玛表示已经与员工进行了有效沟通,员工的安置问题也已经在着手处理。相关人员表示,沃尔玛为厦门东方店所有员工提供在同城商场或其他城市商场继续其职业发展的机会,如果员工选择其他的工作机会,沃尔玛也将尊重他们的决定,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沃尔玛还强调,厦门东方店的关闭将不会影响他们同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同时将继续在厦门投资。

  据悉,截至今年5月,沃尔玛已在厦门岛内外拥有10家门店。沃尔玛东方店的前身是好又多门店,去年整合到沃尔玛集团旗下,并更名为沃尔玛。而在就在更名前夕,该门店与其业主方新鹭东方发生租金纠纷,新鹭东方切断了沃尔玛所在物业的中央空调,矛盾升级,最终双方上诉到法庭。去年12月一审裁决后,今年3月厦门中院终审裁定,沃尔玛与业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而这家门店则成为沃尔玛进入厦门以来首家停业的门店。

  另外,据知情人士透露,沃尔玛原先承租的一楼店面,与二次承租方之间也已陆续在合同到期后解除了合作。

  【业主方】

  将引入高端百货

  在这次纠纷中胜诉的业主方新鹭东方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益辉表示,他们已经和一些商家进行了“亲密接触”,有不少都是主动找上门来的。对于沃尔玛撤离之后的商业前景,黄益辉并没有过多担心。他表示,商场将会定位为高端百货,租金也会参考周围3公里之内的商场进行定价。 “从中山路到火车站,百货的租金从600元每平方米到上千元不等。” 黄益辉认为,东方广场所处的地段被业内普遍看好,所以对于未来的商业前景他也十分自信。

  “根据规划,整个商场将以自营为主,一至三楼定位为高端百货,四楼定位为厦门首座‘钻石城’。”新鹭东方人士透露,一楼商场部分除现有商家之外,已有符合定位的商家明确表示了合作意向。在二、三楼的高端百货方面,也已经与杭州大厦的经营管理团队签订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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