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定首个综合体新规 不少准报建项目或将受阻

   2012-05-24 人民网6390
    日前,成都市规划局发布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也是明确针对城市综合体而制定的首个文件。该文件称,宗旨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形态,要求从2012年6月7起,主城区内新建大型综合体需临近轨道交通站点等,有效期为两年。

  成都城市综合体在历经一年多的狂飙突进之后,突然遇到相关新规出笼,似有“急刹车”之势。

  日前,成都市规划局发布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也是明确针对城市综合体而制定的首个文件。该文件称,宗旨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形态,要求从2012年6月7起,主城区内新建大型综合体需临近轨道交通站点等,有效期为两年。

  而早在四个月前召开的成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相关决策层曾高度强调,“现在成都已到了一个可以抓、也应该抓城市综合体建设的时候了”。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四川分会秘书长何良栩表示,上述举措是对目前众多综合体泛滥所存风险的一种行政规避手段。此外,中舆地产总经理汪宁生等多位业内人士也认为,出台上述规范是完全必要的。

  不过,何良栩也提到,对于已拿地并正在报建的项目来说,预计受此条款的限制,将很难报建成功。

  新规浮出水面

  就在5月7日,来自成都市规划局的文件《成都市中心城区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管理补充规定(试行)》浮出水面,这也是成都市明确针对城市综合体而制定的首个规范。

  上述文件要求,自2012年6月7日起,成都市主城区内修建的大型综合体需临近轨道交通站点,并且需要具备临两条(含两条)以上道路的条件。

  另外,对于成都市内的新建城市综合体而言,应具备商业、办公、酒店、会议会展、文化娱乐、体育、交通、住宅等三种或三种以上城市功能,除住宅外,应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城市功能作为项目的主导城市功能。

  近日,本网致函成都市规划局,但其新闻中心负责人表示业务繁忙,没时间答复,而截至本网发稿时,该局也未作出相应答复。

  事实上,处于楼市一线的上海早已试水。上海同策房地产咨询机构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上海的多数综合体项目都是这么操作的,现在地铁上盖的项目一般都是新审批的城市综合体”。

  据本网调查发现,在人民南路,像来福士广场、人南国际广场等成都多个新建商业项目也基本上是围绕着地铁一号线而规划的。此外,在人民北路、红星路广场以及光华大道等地铁沿线,大型城市综合体也悄然兴起。

  四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房地产与城市研究专家蒋华东认为,上述规定将是引导城市综合体与轨道交通密切对接的重要号信,有利于人群集散及城市规划合理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规定“规划用地性质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住宅用地”。这意味着作为综合体性质的用地,不能另作其他开发。

  不过,目前成都商业用地显得并不紧俏。四川中原地产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1月—4月,成都主城区土地成交1005.75亩,其中住宅用地成交364.55亩,而商业成交641.2亩,并且多以低价成交。不少业内专家预计,未来这一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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