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将新恒基告上法庭。
“新恒基人为设置障碍,堵塞卸货通道,给沃尔玛造成严重损失。”
5月21日,沃尔玛向时代周报投诉新恒基采取不正当方式,以求修改租赁协议。
在此事多次协商未果后,沃尔玛提请仲裁。沃尔玛进入中国16年,主动提请的仲裁寥寥可数。之前,沃尔玛与业主湖北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恒基)之间的协议纠纷有近三年之久。新恒基多次指责沃尔玛利用“霸王条款”压低租用面积和单位租金,使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时代周报已于上月对双方的纠纷进行相关报道。此文刊发后引起重大反响。近一月之后,记者再次前往宜昌,多方调查采访,才发现当时新恒基对实情另有隐瞒:
2008年底,沃尔玛与新恒基达成意向,承租前者位于宜昌市CBD中心商务区的部分房屋,并约定了租金价格和租用面积等多项内容。
在随后的正式谈判中,沃尔玛将价格从之前约定的每月28元/降至每月16.67元/。对于租用面积如何计算,双方也存在较大分歧。但在各方利益博弈之下,并经过四个月的艰苦谈判,双方还是在2009年7月正式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
这本是双方深思熟虑后才签订的普通商业协议,却遭到了新恒基方面的一再“反戈”。在达成协议后一年,新恒基开始对协议表达不满,并与沃尔玛展开协商,直至今日。记者了解到,在此期间,新恒基多次堵塞沃尔玛卸货通道,为商场经营设置了障碍。
“商业谈判中,双方都各有所图,也都秉持利益最大原则,必然是锱铢必较。沃尔玛控制租金水平,以此压缩运营成本,并无任何不妥。而一旦签订协议,就是既成事实,不存在‘霸王条款’。民营企业如此操作,不利于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商业信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乔新生如此评述道。
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仍然在就此协议进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