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大家庭辽宁葫芦岛打造65万㎡综合体 拟投40亿

   2012-06-06 葫芦岛日报7610

  6月5日17时,市政府与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城市综合体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国际酒店举行。

  市长都本伟,市委副书记崔枫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宁绥,市政协副主席李翠英,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董事长李维龙出席签字仪式。市政府秘书长陈利世主持签字仪式。

  兴隆大家庭城市综合体项目位于新城区飞天广场西南角,总建筑面积65.3万平方米,预计投资40亿元,是集高端大型购物中心、文化广场、甲级写字楼、商务公寓为一体的“标志性城市综合体”。该项目定位于大休闲、大娱乐、大餐饮,将成为葫芦岛乃至辽西地区的标志性商业,开创我市新的商业运行模式。

  都本伟在致词中指出,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是省内著名的商业企业,与我市合作建设城市综合体,在打造我市商业集聚区、盘活资产、提高城市形象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双方的合作也将以此次签约为起点,在商业开发上取得更多成果。

  李维龙在致词中说,在葫芦岛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兴隆集团能在葫芦岛建一个大型“摩尔世界”,是集团的一件大事。项目建成后,不仅将是一个购物中心,也将是一个乐园式商业中心。

  刘宁绥代表市政府与李维龙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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