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家纺今日就媒体报道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关于公司虚假披露品牌门店数量、租赁费增速与店铺数量增速不匹配的说法。
公告介绍,传闻情况为:近日,某媒体刊登记者文章公司网点数量和租赁费用等事项,该报道涉及以下内容:(一)公司官方网站披露截至2011年上半年品牌门店数量2628家,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不一致;(二)公司的租赁费增速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店铺数量增速不匹配。
就公司品牌门店数量,罗莱家纺表示,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的各类实体品牌门店数为2085家,2011年年报披露的各类实体品牌门店数为2371家,年报中的实体品牌门店是指直营专卖店、百货商场专柜及加盟商专卖店、百货商场专柜门店数。公司的销售渠道包括超市渠道,超市渠道销售商品与其他公司的品牌共同在一个货架上销售,并不是以独立门店或专柜形式进行销售,故年报披露的品牌门店数不包括超市网店数量。而在公司官网转载媒体文章中的门店数量2628家中包含了超市网点的数量,两者门店数量口径不一致,不存在虚假披露行为。
就经营租赁费用,罗莱家纺表示,公司的租赁费用主要包括办公室、仓库、直营专卖店的租赁费用等,百货店专柜主要采用扣点的方式经营,不存在租金;加盟商的门店租赁费由加盟商自行承担,不在公司财务报表中体现。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加盟为主,直营为辅,租赁费用与公司的门店数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公司的直营专卖店租金和店铺的面积、地段有较大的关联,公司2011年直营专卖店面积增速超过公司整体网点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