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武林外传》,一封起诉书,将一家民营公司和中影集团(下简中影)联系在了一起。
近日,《武林外传》的版权所有公司联盟影业一纸诉讼,将中影告上了北京市一中院。联盟影业表示,双方合拍电影《武林外传》中,中影涉嫌违反多项合同规定,且在票房利润分账的过程中,涉嫌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联盟影业要求向中影索赔各项损益共约1亿元。
该起诉讼,是近年来影视业中涉及金额最大的案件之一。目前中影正在筹备旗下股份公司上市事宜,而该诉讼或对其上市进程带来潜在影响。
《武林外传》争斗
6月18日,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说,“我们有证据证明,中影将大部分属于我们的利润,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中影集团新闻发言人蒋德富回应称,“中影集团在制作、发行电影《武林外传》的过程中,一直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事。但很遗憾与合拍方存在一些分歧,我们也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证明自己,消除外界对我们双方的误会。”
“至少两亿票房的影片,最后占30%权益的股东只分到500万元。”郝亚宁称,“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选择和他们(中影集团)合作了”。
据郝亚宁提供的合同资料显示,2009年12月31日,联盟影业与中影集团制片分公司签订了电影联合投资合同。合同规定,联盟影业出资510万元与中影集团共同投资拍摄《武林外传》电影版,以总制作费用1700万元计算,联盟影业享有电影30%的权益。
在《武林外传》电影上映后,电影的票房获得了成功。公开数据显示,该片获得了近2.2亿元的票房,超过了初始投资的10倍。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郝亚宁大跌眼镜。“中影方面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们,除了不向我们提供电影的经营情况之外,还拒绝按额支付我们票房的净利润。”郝亚宁说,截至目前,自己仅仅从中影集团获得约500多万元的票房分成,且被告知,“这就是最终的分成数字”。
最终,郝亚宁选择了采取法律途径,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书。“我只想讨个公道。”郝亚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