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一超市“雷人”规定:员工上厕所每人6分钟

   2012-07-01 齐鲁网10000

  山东枣庄一家超市给员工制定“雷人”规定:每人上厕所6分钟,超一分钟罚款10块钱。值班店长表示,这也是无奈之举,以前很多员工趁着上厕所偷懒,这才实行了6分钟的严格规定。

  赵大姐在枣庄的一家超市打工,领导给每个员工制定了上厕所的规定,“现在火车都提速了,上厕所也得提速,每人6分钟,超过一分钟罚款10元钱”。

  单就上厕所来说,6分钟时间足够了。但是厕所离得远,上厕所的女员工又多。按照赵大姐的说法,平常上厕所都是跑着去跑着回来。为了减少犯错误的次数,很多时候员工都是憋着。

  记者在超市门口看到一个本子,上面详细记录着员工上厕所的进出时间。随后,记者在超市的一间办公室里找到了值班店长。

  店长表示新规定也是无奈之举,以前很多员工趁着上厕所偷懒,这才实行了6分钟的严格规定。记者提着摄像机按照职工上厕所的路线跑了一圈,用时正好6分钟。看来上厕所的时间是经过精确测算的。店长表示这个规定他也在执行,确实很紧张。

  记者随后查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关于员工上厕所时间的条文规定。

标签: 超市 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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