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百货大楼等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被“最后通牒”

   2005-10-14 5070
1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对百货大楼等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作出“最后通牒”,今年年底前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或经验收仍不合格的,由消防部门作出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工商、文化等部门依法吊销、暂扣相关证照或不予年检,隐患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这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鑫日美食娱乐城、抚州大厦、南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宾馆、江西省彩电中心、江西省展览中心、江西省农业厅办公楼、金阳光大厦、金昌利大厦、南昌市少年宫、锦新旅社牗原赣龙旅社牘、市国资公司(原建材大厦)、华财大厦。(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熊春瑜)
标签: 南昌百货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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