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建委副主任龚海杰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接待了部分上访群众。有群众反映,北京路一栋写字楼在越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三次下发停工通知后仍在开工抢建,还有群众投诉楼上建“房中房”,导致自家漏屎漏尿,苦不堪言。市建委对群众投诉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和处理。
昨日,李阿姨来到市建委反映,她购买了北京路238号名盛广场2312单元的写字楼,但因为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一直收不了楼。李阿姨还发现,这个建筑不仅“烂尾”,而且还在没有办理正式手续的情况下正开工抢建。
市建委工作人员确认,这一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于2010年6月已经到期。之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10年9月发出《关于督促北京路238号商业、办公楼(续建,自编A、B、C座工程迅速办理施工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函)》;2012年3月21日再次发出《关于督促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延期及验收的函》、《关于督促“名盛广场”工程迅速办理工程质量验收手续的函》,责令停止施工行为,督促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明确后续施工必须在施工许可及施工、建立单位驻场管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组织施工,并办理各分部、分项的验收手续。
“开发商根本没听,现场仍然在施工,你们一定要赶紧去查,不然几个月时间建筑就盖好了。”李阿姨担心地说,现在开发商自己请了一些建筑工人,正在抓紧施工。她还表示,尽管大楼还没最终完工,但开发商还曾经要求业主在5天之内办理收楼手续,否则视同已经收楼了。
“开发商没有施工许可证还抢建房屋,这肯定是违法的,应该由城管执法部门以违建处理。开发商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要求业主5天内收楼没有法律依据。”龚海杰表示,他们会将此情况告知城管执法部门,协调处理问题。
省妇幼保健医院的退休医生高女士夫妇已经年过七旬,昨日老两口过来投诉站西路43号B栋305房的“房中房”问题。
自2006年始,他们楼上的住户将房屋改建为三间,两间存货,一间租房,“房中房”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楼上把房屋格局改变了,将卫生间建在我们厨房上面,只要上面洗澡或者洗衣服,我们楼下就像下大雨一样。”高女士激动地表示,自己家里每天漏屎漏尿,苦不堪言。
高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曾经花了1600元请房屋检测中心来作检测,结果查出18处漏水。目前墙体发黄,墙灰脱落,楼下每天都要用桶接上面的脏水,简直难以忍受。
“3年前越秀法院和广州市中院都已经判我们胜诉,要求楼上的业主将建筑恢复原样,但判决一直得不到落实。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向什么部门投诉,怎么投诉了。”高女士一脸悲凄地说,“老头子本来身体很好的,去年却因为这个事吃不好睡不好,结果就中风了,治疗后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龚海杰表示,市建委会协调物业管理和房产局做出协调,就事实做进一步的调查,争取问题的尽早解决,还高女士夫妇一个安稳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