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城里的餐厅不开发票,理由是在试营业。”这几天,一些市民致电本报962288热线,反映在位于宜山路的光启城购物中心内消费后拿不到发票。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商家不能以“试营业”为由拒开发票。
自称试营业开不出发票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宜山路455号的光启城时尚购物中心,从资料上获悉该购物中心于今年5月底开业。在读者投诉较多的“百粥乡”,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用餐后是否能开发票,店家表示“试营业阶段不能开”,并称是“已经申请了,但机器还没拿到。”见记者坚持,对方随即表示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过一两个月凭小票来店换取发票,但具体什么时间可换目前说不准。“我家离这里比较远,可以快递吗?”面对记者的要求,店家表示无能为力。
另一家“七欣天迷宗蟹”店,虽然已经开业约一个月了,但店家同样称现在为试营业阶段,开不出发票,消费者只能过段时间再来店里换取。了解到这家店为连锁店后,记者询问是否可借别家分店的发票使用,对方表示“虽然是一个公司,但账务是分开的,所以不能开。”
随后,记者又在光启城内随机选取了几家商家询问,发现有多家表示目前不能开具发票,而理由毫无例外的都是“试营业”。品尚豆捞店表示,无法开具机打发票,但如顾客实在需要,可以提供手撕定额发票。此外,也可向其他连锁店借用发票,顾客过一两天再去领取。“湘乐汇”则表示,上个月试营业期间无法开发票,这个月刚领来的发票又已用完,“今天刚把最后一张手撕发票用掉了”。
此外,记者还询问了几家服饰店。其中,H&M表示无法开机打发票,消费者需过段时间来换领。
记者调查发现,现在有许多商家会以“试营业”为由拒开发票,甚至用打折、送小礼品等诱导消费者放弃发票。如遇消费者坚持,有些商家会借用别的店家的发票,或拖延开票、请消费者过一段时间再来换取等方式应对。对此,一些消费者表示“为了一张发票特地再来一次不太划算,很多时候就算了。”
拒绝开发票涉嫌偷漏税
对于“试营业期间不开发票”的说法,12366财税服务热线明确表示“没有这项规定”。对方称,企业必须办齐工商、消防、税务等各个部门的证照后才能经营,试营业只是表示刚开业期间服务、管理可能不够周全和流畅,但在税务上并没有“试营业”的概念。如果拒开发票,企业就有了偷税漏税的机会。此外,偶尔会有发票机故障、发票用完的情况,但事后必须为消费者补开发票。
税务部门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以“试营业”为由拒开发票,可当场向税务部门举报投诉,由税务部门上门调查。一旦发现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除须补齐少交的税款外,还将支付滞纳金和罚款。按照我国有关发票管理的法规规定,企业拒开发票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本报记者 金旻矣 实习生 刘啸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