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生百货抢劫案二审宣判 罪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12-08-07 海口网3470

  

  染上赌瘾输掉全部家产,王绥轩因携带枪支子弹进入生生百货商场,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逾1071万元后被抓。海口市中院一审认定王绥轩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8月3日,省高院作出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王绥轩本是一名企业老板,染上赌瘾输掉了全部家产,最后走上了抢劫之路。他借得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和三发子弹,于2011年7月4日晚上20时许躲入生生百货商场二楼卫生间。次日凌晨商场关门无人后,王绥轩来到商场一楼行窃。因找不到出口,便携带两个装有赃物的旅行袋继续躲在二楼卫生间。7月5日早上8时许,王绥轩携带其中一个旅行袋欲逃出商场时,被商场保安制伏并交给随后赶到的公安人员。

  公安人员当场从王绥轩处缴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把、子弹3发、匕首一把、黄金制品211件、铂金制品189件、钻石首饰105件、劳力士手表87块。

 

标签: 生生百货 商场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347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