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商场、店)对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处理商品概不退换或特价商品概不退货……在商场超市购物时,消费者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条款。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工商局了解到,自“霸王条款”征集以来,全市共收到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线索310条,其中属于“问题条款”101条,覆盖快递、电信、商场超市、银行、汽车、美容美发健身等24个行业和领域。在101条“问题条款”中,快递业以17条列所有消费行业之首,其次是商场超市、房产销售、电信、银行借贷等。最后经过有关法律专家和相关行业组织专家审查后,确定属于消费领域“霸王条款”77条,占征集总数近七成,快递(14条)、电信(11条)、商场超市(10条)列前三,成“霸王条款”多发领域。
昨天,杭州大厦、银泰百货、解百等10家大型商场和超市共同发出倡议,表示抵制“霸王条款”,主动清楚合同、店堂告示、消费卡背面说明等各种形式格式条款中现有的“霸王条款”,建立“霸王条款”投诉、修改、反馈机制,欢迎社会监督。
“对局限于个别企业或某个领域的霸王条款,我们已经责令或督导相应企业或行业进行自纠或整治,如企业拒绝自纠或逾期不整改的,将予以查处。”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将作为当前整治重点加以清除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