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亿丰时代广场一商铺两卖 投资者多次协商没结果

   2012-08-19 潍坊晚报9690

   市民王先生在高新区亿丰时代广场预购了一套商品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了17万余元的定金后,销售人员突然打电话让王先生重新换套房子。在王先生再三追问下,对方说这套房子早已卖给他人。8月16日,亿丰时代广场销售部肖经理表示,将给王先生换一套面积大一点的商铺,给王先生进行一定补偿。律师表示,销售商一房两卖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售楼处一房两卖 多次协商没结果

  8月16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高新区见到了王先生。记者从王先生与潍坊亿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看到,王先生购买的商品房是亿丰时代广场三期2层367号商铺,购房日期为2012年7月29日,面积为33.93平方米,房款共计273000元,缴纳定金173199元,剩余尾款通过按揭贷款付清。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就住在亿丰时代广场三期附近,经常看到该广场的招商宣传。他发现此处没有超市,便想在此处购买一套商品房开一家超市。7月29日上午,王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缴纳了173199元的定金,当时负责给王先生办理业务的是销售员范林稳。当天晚上,范林稳突然打来电话希望王先生重新选择一套商品房。“这处房子是开超市的好地方,为什么突然让我换套房子。”王先生觉得此事蹊跷,再三追问下,对方表示,这套商品房早已经卖给他人。

  王先生说,他曾多次与范林稳联系,但对方称自己已被公司辞退,没有义务再管这件事了。王先生无奈,只得与亿丰时代广场销售部的肖经理联系,虽然多次协商,但对方仍没有给王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售楼员因失误被辞退 销售商答应积极处理

  8月16日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到了范林稳,她承认此事是自己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她也因此被公司辞退。

  “王先生购房的时候,我们公司正在搞团购,吸引了很多市民前来选购。王先生在7月28日傍晚就来看房了,当时他迟迟没下决定,只交了500元的押金,说回家再考虑一下。7月29日下午王先生又来看房,并当场缴纳了三期2层367号商铺的定金。当天下午下班回家后不久,我就接到经理的电话说,王先生买的那个商铺有人已经提早买下了。我马上就给王先生打电话请他另选一间,并且说明了原因。我们每卖掉一个商铺就会在销售图上面贴上销扣,以证明这个商铺已经有主人了,当天来买房的人太多应该是没来得及贴。”范林稳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亿丰时代广场的肖经理,肖经理说:“我们会积极与王先生协商这件事,并准备给王先生换一套面积大一点的商铺,给王先生进行一定补偿,让此事有个妥善的解决。”

  律师称销售商存过错 应承担违约全部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律师表示,双方既然签订了购房合同,买主也已支付定金,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销售商在王先生买房之前将房子销售出去,也就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既然是销售商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销售商应承担违约的全部责任。王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销售商支付已缴房款的双倍购房款(不存在定金不定金的问题),但前提是王先生有证据证明销售商一房两卖了。王律师建议,王先生可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标签: 亿丰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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