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安区通过大项目带动型、问题导向型、产业升级主导型等多种模式,加快重点区域改造,优先改造城中村及旧屋村,稳步推进旧商业区、旧住宅区改造;加快旧工业区、旧厂房等整合改造,引导工业用地升级优化和产业合理置换。
宝安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旧改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全面改造、综合整治、政府收购三种方式大力推进旧改工作,成效显著。根据规划,到2015年,该区将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达240亿元,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约6.6平方公里,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更为完善,特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
68个项目列入市年度改造计划
截至2012年上半年,宝安区已有68个项目列入市年度改造计划。其中,25个项目专项规划已经市建环委审批通过。动工建设项目14个,部分项目已建成封顶。
同时,宝安区已开展综合整治项目39个,共安排项目使用资金1.48亿元,21个项目已竣工。对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占用道路交通用地、占用市政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以及位于重要功能片区内的旧村,宝安区率先提出采取政府征收的方式实施改造,以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财政投入2.04亿元,共完成了7个旧村的收购工作。
目前,旧村建筑已全部拆除,分别建成了生态风景林、社区公园和市政服务配套设施。
重金扶持社区参与城市更新
从2006年开始,宝安区设立了城中村旧改专项资金,出台了《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编制、调研、宣传、综合整治、政府征收等方面。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掌握了大量的旧村、旧工业区资源,宝安区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了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城市更新的扶持力度。对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自改的项目,其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区旧改专项资金列支,区政府实收地价总额的60%,返还给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拆迁及其他环境提升项目的建设。
另外,对改造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并成功引进年产值在5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入驻,或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企业自改的,按改造后增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
因地制宜多模式推进城市升级
宝安区城改办根据各街道及社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模式推动城改。如新安街道上合旧村项目,采取的是社区自行改造方式,全部由股民参股进行改造,曾被誉为“广东第一改”。而西乡街道劳动村改造项目,是股份公司通过以土地入股、引入开发商联合改造的项目。此外,还有一些旧村通过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市政配套,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等,最终实现更新升级的目标。
宝安区千方百计保障产业用地。根据《宝安区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宝安区将通过旧改最大限度释放土地资源。同时,根据旧工业区改造空间指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制定完善《宝安旧工业区改造实施计划》,充分利用重点地区建设的契机,大力推动项目节点周边的旧工业区的功能置换,逐步实现合理的城市用地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