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爱马仕仿冒皮包涉案金额过亿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2012-09-04 财经网8030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8月7日,备受关注的以肖振强为首的爱马仕制假团伙在广东省河源市出庭受审。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当庭判处主犯肖振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同案犯李某斌、叶某贤、黄某国有期徒刑十年至七年不等,各并处罚金8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被告人肖振强租用了东源县一间约500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厂房,从东莞、广州购置生产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所需的工具和原材料,雇请肖某麟、刘某容(均在逃)及李某斌、叶某贤、黄某国等人为其生产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其中李某斌负责管理及技术指导,叶某贤负责裁剪和粘胶,黄某国负责车位。生产后,被告人肖振强将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销往广州。

  今年2月,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源城分局依法查处了该窝点,扣押了生产工具、原材料、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成品及半成品等物。3月,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于同年3月对该窝点管理人员肖某麟立案侦查。

  尽管有关部门查封了上述厂房,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肖振强仍不就此收手。相反,今年3月,被告人肖振强租用了东源县另一栋约350平方米的楼房作为厂房,雇请被告人李某斌、叶某贤、黄某国、刘某容等人继续生产、销售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5月,该窝点再次被依法查处,有关部门扣押了生产工具、原材料、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等物。

  被告人肖振强等人在上述两个窝点共计生产假冒“HERMES”(爱马仕)品牌皮包3874个,其中现场缴获34个。经鉴定,生产伪劣产品货值共计人民币100968100元,销售金额人民币25446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振强、李某斌、叶某贤、黄某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本案及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依法当庭宣判,判处主犯肖振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某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被告人叶某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国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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