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离职创始人起诉张兰索要应得房产

   2012-09-10 法制晚报3740

  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先生因身体原因离职,并与俏江南公司签订了离职补偿协议,约定补偿他一套房产。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的立案情况显示,马先生将北京俏江南餐饮公司董事长张兰诉至法院,要求张兰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据马先生诉称,2004年12月,他与张兰及俏江南签订了两份《离职补偿协议》。《离职补偿协议(一)》已经法院确认并在履行中。

  在《离职补偿协议(二)》中约定:为确保马先生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在俏江南按《离职补偿协议(一)》约定的条件补偿马先生的同时,张兰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自愿承诺以个人名义另外再给予马先生适当补偿。

  在多项补偿中,约定张兰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蓝筹名座房屋一套转让给马先生,房屋贷款由张兰负担。

  马先生起诉称,协议签订后,他一直居住在此房中,此房贷款张兰也已经偿还完,但至今却不和他办理过户手续,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签: 俏江南 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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