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叶“品牌之争:广州蕉叶回应:靠经营不靠商标

   2012-09-21 羊城晚报记者9690

  1997年,广州蕉叶在广视宾馆开设了第一家蕉叶风味屋

  1997年,广州蕉叶在广视宾馆开设了第一家蕉叶风味屋

  在广州,说起泰国菜餐馆,相信不少人脱口而出都会说“蕉叶”。但昨天一场官司,却让不少老广发现,原来扎根广州14年的“广州蕉叶”可能是山寨,其模仿的正是早年引领香港泰国菜潮流的“香港蕉叶”。

  穗港商号同名的纠纷再度引起了各界关注,这场官司的结果,是否会让“广州蕉叶”重蹈广州“许留山”改名“邓留山”的覆辙?

  亚洲蕉叶:广州蕉叶是仿冒的

  “蕉叶”之争要追溯到1989年,当时香港人张景辉、康泰旅行社和周润发的太太一起创办了香港蕉叶咖喱屋有限公司,至2000年,香港蕉叶在香港、日本、悉尼、韩国、菲律宾等地成立了多家餐饮分店,引领了多地的泰国菜潮流。

  7月7日,“香港蕉叶”的创始人之一张景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1997年,香港的传菜厨师罗定民来到广州,开始仿冒生意火爆的香港蕉叶餐厅,在广视宾馆一楼开设了第一家蕉叶风味屋,并于2002年成立广州蕉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香港蕉叶在香港还开了一家和平饭店,罗定民在广州也仿冒了一家和平饭店”。

  2006年,“亚洲蕉叶”收购“香港蕉叶”,并向“广州蕉叶”伸出了合作的橄榄枝。后来双方达成协议,亚洲蕉叶以4000万元现金加4000万元亚洲蕉叶的股权,收购广州蕉叶的5家门店。“罗定民拿了2000万元后,2008年提出了暂缓收购,但2000万元已被他挪到香港买房,迟迟不还”。

  在这一系列事件中间,1999年,张景辉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蕉叶咖喱屋Banana Leaf Curry House及图形”组合商标,2000年获得了授权。随着香港蕉叶被亚洲蕉叶收购,商标的所有权益也随着转让给了亚洲蕉叶。

  这种情况下,亚洲蕉叶2009年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蕉叶罗定民侵犯蕉叶商标权。2010年,法院判决广州蕉叶商标侵权,赔偿损失30万元。罗定民不服上诉到上海第二中院,后来,双方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解,罗定民承诺不再侵权,并赔偿了15万元。

  随后,广州蕉叶在广州发起了请求不侵权的起诉,要求一审法院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广州蕉叶不侵权,天河区法院支持了罗定民的诉求。这么一来,同一事件在上海和广州两地法院,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判决结果。

  亚洲蕉叶于是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原本是二审第一次开庭,但后来临时改成了庭询,择期再审。

  广州蕉叶:努力经营不靠商标

  在庭外,广州蕉叶的代表律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香港蕉叶早在2000年就获得了商标授权,但没有在中国大陆使用该商标。即使之后转让给亚洲蕉叶,商标也一直并未使用。

  “广州蕉叶取得今时今日的成绩,是靠自己十几年的努力经营,并不是因为靠此商标而得来的。之前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经判决,认为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经营,广州蕉叶的品牌已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极高的市场美誉度,亚洲蕉叶在上海后来接受和解撤回诉讼,那是自知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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