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被指出售致癌童装 在华屡曝丑闻为何还学不乖?

   2012-09-21 人民网6780

  有消费者将产品送检证实,深圳沃尔玛出售致癌童装。市民孙仲民告诉记者:“凭我多年的经验,目前沃尔玛超市销售的童装散发的刺激性气味,我敢怀疑这些童装不合格,于是掏钱购买多件送检。”8月16日,孙仲民终于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所拿到了检测报告。“事实证实了我的猜测,沃尔玛所售的该款T恤含有致癌物质。”

  沃尔玛中国连锁店近年来连曝丑闻,距上次重庆沃尔玛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而被重庆工商局处罚还不到一年,深圳沃尔玛再曝出售致癌童装,难道,沃尔玛(中国)真的不思悔改,不想“学好”了?

  据报,重庆沃尔玛到上一次被处罚,已经是5年间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已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说它屡教不改一点不为过。算上国内其他各地被曝光和处罚的情况,就更多了。然而我认为,最需要研究的问题还是,沃尔玛(中国)为什么这么“有主意”,敢于不断刷新丑闻与被罚的纪录?

  而换一个角度看,这个全球销售量排名第一,被认为拥有相当成熟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意识浓厚的世界品牌企业,却偏偏是到了中国之后丑闻接踵,这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跨国企业在中国“变坏”的案例并非仅有沃尔玛;许多在本土和其他国家、地区口碑都不错的跨国企业,到了中国之后,不是成了污染大户,就是出现违反劳动法规、食品违法添加、甚至掺杂使假等各种问题。比如麦当劳、肯德基等一些洋快餐店,用料、工艺程序等很多方面在中国都执行双重标准,甚至有的快餐店工作人员连戴手套这种基本要求都给省略了。出现这些问题固然可以说跨国企业和连锁店所谓“成熟的企业文化”存在虚伪之处,并且,在资本的骨子里,逐利性永远高于一切;然而,偏偏是到了我们这里才有机会暴露其丑陋的一面,不能不反思南橘北枳的环境成因――我们的执法监管是不是给跨国企业的“不学好”提供了客观条件?

  有专业人士认为,沃尔玛这种情况若发生在欧美,不但要付出的惨重经济代价――上亿的处罚,而且等不到这么多次的累犯,早就被判罚关门了。这么说的话,在我们看来已经重得不得了的“5倍罚款”,对沃尔玛来说,也许就是挠挠痒痒;表面看是“5倍”,实际上是不是九牛一毛也难说。去年重庆沃尔玛被第21次处罚之时,曾有媒体评论替沃尔玛担心:沃尔玛还会不会有第22次被罚?虽说这一次“致癌童装”发生在深圳,但毕竟都是同一个“沃尔玛(中国)”,难道是相同的经营理念,相似的监管环境,共同打造的“不学好”的沃尔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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