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常务副市长:旧城改造项目不得由开发商直接来搞

   2012-09-24 观点地产网6030

  9月24日,广州市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如桂表示,旧城的改造必须由政府主导,必须由政府统筹实施,不得由开发商直接来搞旧城改造。

  陈如桂指出,对一些重点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的旧村、旧厂改造,尤其是规划建设对房地产住宅用地的改造用地,都要坚持政府优先储备,统筹安排,成片改造,公开出让。但是其他村的旧区旧厂,纳入政府改造计划将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可以自行改造,分类处理。

  同时,他表示,不希望城中村变成楼盘,也不希望通过改造后的城中村旧厂房,由于各自去搞而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在规划上没有落实有效的配置,使城市功能不但没有提升,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城市病。按照目前规划没有覆盖的前提下,匆忙去改造,很多必要的配套设施不能有效落实,今后整个城市功能就会弱化。”

  陈如桂称,也不希望通过一窝蜂的改造,浪费或者透支广州的土地资源,包括低效能的土地资源,现在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平台来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业。特别是发展新经济,节约用地,“如果用好旧村旧厂,这是通过低效能土地的再改造利用;如果匆忙地来做,这是透支我们土地资源。”  

  (审校:梁嘉欣)

标签: 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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