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景泰富9月28日公告,汇丰银行将为公司旗下若干附属公司提供2.5亿港元定期贷款。
而据公告披露,汇丰银行融资协议含有合景泰富控股股东孔健岷须承担特定履约责任的条件。
汇丰银行融资协议订立之日,孔健岷拥有合景泰富已发行股本中约60.49%权益。倘若孔健岷不再直接或间接透过任何人士,继续实益持有合景泰富已发行股本最少35%;或不再为合景泰富董事会主席;以及不再是合景泰富已发行股本的最大单一股东,那么将构成违约事项,而在此情况下,汇丰银行或会终止融资协议,而相关融资或须即时到期支付。
同日,合景泰富亦与渣打银行签订融资协议,渣打银行将为合景泰富旗下若干附属公司提供5亿港元定期贷款。
渣打银行融资协议同样含有孔健岷先生、孔健涛先生及孔健楠先生(统称孔氏家族)须承担特定履约责任的条件。
于渣打银行融资协议订立当日,孔氏家族合共拥有合景泰富已发行股本中约60.53%权益。
倘若孔氏家族不再继续共同控制本公司;或孔健岷不再为合景泰富董事会主席,将构成违约事项。倘出现违约事项,渣打银行或会终止融资协议,而相关融资或须即时到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