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 沈阳各大百货商场花样翻新为促销

   2005-12-16 4250
无论人们接受与否,“贺岁经济”都已闯入并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当那些光怪陆离的圣诞商品几年前第一次进入市场时,许多人投去了怪异的目光,以为只有“老外”才会去消费。“当五岁的女儿央求我给她买份圣诞礼物时,我才真正感到‘贺岁经济’正扑面袭来。”12月15日,正在一家商场挑选童装的高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商家:以节造市出奇招

  圣诞、元旦将至,12月15日,记者走访沈城各大百货商场时了解到,随着年底销售高峰的到来,每年大发“节日财”的沈阳各商家,都憋足了劲要用最佳创意导演好今年的“最后冲刺”。“临近年末,为了备战接踵而至的节日,商场之间格外关照,每时每刻都在打探着别家的风声,然后及时修正自家的促销方案。再秘密研制自己独门的‘促销武器’。”一位商界人士向记者透露。

  沈阳市商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节日期间,各商家尤其是综合性商厦,都将推出延时服务及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但由于担心自己的“创举”被“抄袭”,大的商家具体的促销方案特别是商品折扣水平还处于保密阶段。

  中街一家大型商业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今年圣诞节他们将从12月23日开始,推出60小时连续营业,并邀请“天仙妹妹”前来助阵。“重要的节日确实能够给商业零售企业带来好的销售业绩,对像圣诞节和元旦这样以购物、餐饮、娱乐为主的节日,我们当然不会错过。相关的促销活动也正在策划中。”沈阳商业城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这样说。

  其实,商业城是从“以节造市”中尝到甜头的,据知情者介绍,光是今年下半年,商业城就利用九周年店庆和“感恩节”分别创造了7500万元和5800万元的销售业绩。监管者:商品不得“先提价再打折”

  据市商业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商业部门首次启动了圣诞节、元旦市场监测统计日报制度,密切关注节日市场经营状况和变化。

  市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对那些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特别是“送券限消费”、“虚假打折”、“虚假原价”、“使用不规范价格标签”等现象,将予以严查。

  他提醒消费者,实行降价(打折)销售商品,都应当标明降价(打折)原因、降价(打折)起止时间、原价、折价幅度及现价等内容。如果商家未做说明,便有价格欺诈之嫌。

  在商品价格的标示上,市商业局还做出了另一条硬性规定:圣诞节期间,无论以何种方式实行促销活动,其促销商品所标示的价格均不得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本经营场所所标示的价格。

  消费者:理智消费应对“促销”

  不赶上节假日,不购物;不搞促销活动,不购物;商品如不打折,不购物。这是业内人士对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消费心理的描述。

  现在,商家大打“节日牌”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呈现的是一种互动状态。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的这种消费心理,在节日市场上推波助澜。不过,记者了解到,尽管商家促销方式多,但多数消费者还是能够理智对待。

  消费者叶女士说,即便不是圣诞节,商家也会在年终岁尾搞商品清仓处理。以秋冬服装为例,过了10月、11月销售旺季,赚取一定利润后,厂家便会打折处理商品。对追赶款式的消费者来说,即使商品打三折、五折,也不会为之动心。
  (来源:沈阳日报 记者王时勤 孙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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