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新翼承租方拖欠租金数月 60余业主封铺维权

   2005-12-21 8050
18日下午14时30分,位于广州市北京路的广百新翼负一层、负二层内,60多名商铺业主拉起横幅,并用三合板把多家商铺封住,部分商家被迫停止营业。据业主代表称,承租方拖欠业主数月租金,经多次交涉无效,于是强行收铺维权。

  现场
  业主封铺部分商家停业

  记者赶到广百新翼时,60多名商铺业主已聚集在商场门口,分别在大门口及负一层商场的电梯口拉起维权的横幅。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封住门口的商铺纷纷停止营业,商户与业主虽有交涉但双方没有发生冲突。据业主联谊会代表汪先生介绍,商户之所以表现平静,是因为4天前业主方已向各商户发出“收铺”通告。

  业主
  承租方两头欺瞒

  据业主联谊会负责人汪先生介绍,今年7月1日,100多户业主分别与广州市城启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启”)或广州市粤百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百”)签订协议书,将商铺租赁给两家公司经营。根据协议,两家承租方,每月10日前需向业主缴纳租金,如逾期三个月未付,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业主黎先生对记者说,粤百只给了7月、8月的租金,后来说商场生意不景气,商户不肯交租金,数个月的租金拖欠至今未还。黎先生说,“我自己来问过,档主说每个月都是按时交租金和管理费的,生意不好显然是粤百的借口!”业主代表李先生表示,其实尚有很多家业主一分钱租金都没有收到。

  承租方
  欠租是因为经营不善

  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电话联系到粤百公司负责人黎先生。黎先生对欠租之事一口承认,并表示这是因为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不善导致。

  黎先生称,“公司也很着急,希望业主们能体谅,降低租金从而改善经营。”黎先生表示,希望业主们将租金降至每个月每平方米100元左右,而据他介绍,此前最便宜的租金每个月也要每平方米200多元。针对业主提出的交还商铺经营权问题,黎先生表示可以谈,相关债务也可以清偿,问题是公司自去年6月接手以来,投入500多万元,损失也很大。

  律师业主此举不违法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李一鸣律师认为,业主与粤百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明文规定,粤百公司逾期三个月未付租金,业主有权终止本协议。业主拥有商铺的所有权,也就有商铺的处置权,业主多次催缴租金,但两家公司却拒不履行合同。业主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有权采取法律没有禁止的措施。李一鸣表示,业主单方面采取收铺的行动来维权,这种行为本身没有过错,而由其产生的后果应由粤百公司承担。
  (来源:南方日报)
标签: 广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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