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借新钱还债 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融资5.9亿

   2012-11-01 观点地产网4920

  除了土地,资金同样是泛海建设一个颇为敏感的话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泛海建设持续发展的一个“硬伤”。

  10月31日晚间,泛海建设公告宣布,公司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简称“长城资产”)、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长城资产收购北京信托于今年11月25日到期的7.99亿元的债权(第二期),泛海建设承诺并保证为此提供30个月的担保,并向长城资产履行债务偿责任。

  资料显示,截止今年4月,作为原债权人的北京信托分五期实际募集资金19.99亿元,全部用于增加泛海东风公司注册资本。截至目前,泛海建设已按期向北京信托支付了一期行权费6.74亿元,二、三期尚未到期。

  其实就在几天前,泛海建设才刚刚公布了一笔类似的融资。

  借新钱还债

  10月27日,泛海建设公告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拟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借款5.9亿,帮其偿还即将到期的4.8亿信托贷款。

  同时,武汉公司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信达资产归还新的借款。

  公告披露,2011年11月7日,武汉公司曾向江苏信托申请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的信托贷款,并分为两期进行。

  第一期信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第二期信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该笔贷款将专项用于武汉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泛海建设为武汉公司申请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年11月18日,江苏信托向武汉公司实际发放了第二期信托贷款--人民币4.8亿元整。而根据当时的《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武汉公司须在结息日向江苏信托支付到期利息,并于今年11月17日向江苏信托归还本金4.8亿元整。

  据称,截至目前,武汉公司已按期向江苏信托支付了到期利息,但是,尚有本金4.8亿元待还。

  为此,武汉公司拟与信达资产、江苏信托共同签订《债权收购协议》,与此同时,武汉公司还与信达资产签订《分期付款合同》。

  根据上述协议,信达资产收购江苏信托4.8亿元的债权,武汉公司可向信达资产分期付款。

  公告还明确指出,自信达资产按照相关约定将全部收购价款支付至原债权人江苏信托账户之日起2年内,债务人武汉公司应向债权人信达资产分10期偿还款项共计人民币5.9亿元。

  倘若以此粗略计算,是次泛海建设“借新钱还旧债”的融资成本按年超过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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