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南山区京基百纳广场将老板私车拦下,将司机赶走,停在路边。
为抗议物业老板拖欠41万工资,19名清洁工将老板豪车扣押4天,日夜派人看守。昨日下午1时,一伙讨薪工人举着标语在南山区京基百纳广场一辆宾利车附近抗议,称车主拖欠工资不付。
每天七八名工人守车
讨薪工人共有19位,在深圳金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清洁、保安等工作。因该物业未通过年审,今年7月6日金通大厦业主委员会将其撤出,这19名工人也被告知待业,但公司一直拒付工人7、8月工资和相关赔偿款。讨薪工人肖某表示,从去年开始老板就不按时发工资,今年3月开始每次都是投诉到劳动局后才补发。(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南都记者现场看到车上被贴各种要款单,肖某称“每天会安排7到8个人守着车子,晚上还有人睡在车旁,老板一日不给钱一日不放车。”
据了解,老板姓邱,韶关人,在深圳拥有多处物管公司,今年7月开始陆续有多家物管被其业委会辞退,目前只剩两家。工人称,他们曾三番五次去老总办公室要款,但老板都避而不见,从8月开始再也没见过她。
9月28日,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定,邱某支付肖某等人工资与补偿金共计411300元。“但她根本就没执行过,”肖某说,“我们也找不到她人,电话也联系不上,整个人如同蒸发了一般。”
老板只愿支付20万
罗湖公安局、劳动局、黄贝岭街道办等部门多次协商未果后,10月28日上午8时,工人在南山区京基百纳广场将正要开出的老板私车拦下,将司机赶走,停在路边。
罗湖区黄贝岭街道办表示仲裁书下发后,也对双方进行过协调,但双方在赔偿上未达成共识,邱某只愿支付20万左右。罗湖区劳动局表示曾多次协调双方劳资纠纷,但现在也联系不上邱某。南都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邱某,但其电话一直关机或者拒接。昨日下午3时,讨薪工人已将标语撤走,但表示会继续扣押车。
深圳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罗建新律师认为,仲裁裁决并非终局裁决,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预期不起诉则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工人私自扣押公民私有财产也属违法,建议工人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