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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8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与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签订了华夏-昆百大资借合同005号《资金借用协议书》。昆百大于200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了昆百大向华夏西部借款2700万元的相关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昆百大与华夏西部于2005年12月28日签订了《资金借用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昆百大向华夏西部公司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38%支付资金占用费。其中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10日,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
2.关联关系
华夏西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本公司4029.0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昆百大向华夏西部借款2700万元的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金额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何道峰、赵国权、袁永忠已予以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5年6月19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11层;注册资本:7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道峰;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管理;提供劳务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2005年10月28日,昆百大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12,100万元的价格竞得新纪元广场B座8-17层、C座1-11层房产。昆百大计划购买以上资产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其中1亿元为销售回款,其余用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目前由于销售回款周期原因,华夏西部决定向昆百大提供短期借款,经协商双方签订了《资金借用协议书》,约定昆百大向华夏西部公司借款人民币2700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38%支付资金占用费。其中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10日,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本公司独立董事提供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实际控制人华夏西部借款给昆百大,有利于减轻昆百大现金压力,为昆百大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侵占其它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华夏-昆百大资借合同005号《资金借用协议书》;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