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举牌者违规短线交易 引来业界人士疯狂猜测

   2012-11-09 新快报5020

  原本让汉商集团股权之争的悬疑度骤然升温的江斌夫妇,却因其违规短线交易而暴露了入场的意图。

  昨日,汉商集团披露公告称,江斌、刘艳玲两大一致行动人股东因在11月1日前后短线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将没收两人此笔交易所获的3670元。

  尽管受罚金额并不大,但此举却令今年10月26日举牌汉商集团的江斌夫妇及旗下的武汉市恒基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基实业”)向市场暴露了其入场的意图三者或许是普通投资者。不过,对汉商集团而言,持有公司逾5%股本的江斌夫妇(含恒基实业,下同),仍可能是左右公司股权之争的一股力量。

  因违规短线交易被罚逾3600万元

  根据昨日公告显示,10月29日至31日,江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合计买入汉商集团20.19万股,均价8.71元,最低买入价为8.48元。10月31日,刘艳玲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以8.87元减持汉商集团6846股,11月1日,江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以8.88元/股减持汉商集团9246股,从而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按照此次短线交易的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以及成交股数配比的计算方法,此次短线交易共获得收益3670元。

  看似普通的“低吸高抛”操作,江斌、刘艳玲却因而违反了相关规定。

  据11月7日汉商集团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截至10月26日,江斌持有公司股份501.87万股,刘艳玲持354.50万股,恒基实业持32.08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875%、2.031%及0.184%。其中,江斌与刘艳玲为夫妻关系,后者为恒基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故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已占公司总股本的5.089%,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所规定的举牌线。

  而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将没收江斌、刘艳玲将上述短线交易收益。

  斥资逾6500万元举牌浮盈近25%

  事实上,在11月7日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江斌夫妇的“横空出世”尚引起市场的遐想。

  今年6月份起,被称为湖北首富的阎志协同其实际控制的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卓尔控股”)便在二级市场上大举买入汉商集团,并于9月11日触及举牌线。9月20日,阎志再度举牌,其与卓尔控股的合计持股已达1973.78万股,占汉商集团总股本的11.31%。这无疑令汉商集团现大股东武汉汉阳国资委感到了压力:截至三季度末,武汉汉阳国资委持股比例为26.62%,较阎志一方多15.31%。

  尽管不及阎志,但江斌夫妇的买入力度也相当惊人。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10月26日,江斌等所持股票皆为二级市场所买入,其中江斌交易时段为7月1日至10月26日,均价7.6元;刘艳玲为6月8日至10月26日,均价7.18元;恒基实业为6月8日至6月28日,均价6.43元。按此计算,江斌夫妇此次入驻汉商集团,累计投入6566万元,每股投资成本在7.39元。而公告披露前,该股股价报9.19元,即江斌夫妇整体的投资收益已达24.36%,账面浮盈1599.06万元。

  两大本地资金抢筹真实意图何在?

  值得注意的是,9月13日,新快报《赚钱》曾在《湖北首富阎志举牌汉商集团》一文指出,“除了阎志外,尚有其他资金亦在三季度对汉商集团予以强力"抢筹"”,而公司三季报披露后,该神秘资金也水落石出:三季度末,江斌、刘艳玲两人分别持汉商集团395.31万股、319.53万股,持股仅次于武汉汉阳国资委及阎志两方。对照上述权益变更书,仅15个交易日内,江斌、刘艳玲两人便增持了141.53万股。在此之下,市场一度认为阎志与武汉汉阳国资委间的股权之争将成为“鼎立之势”,甚至有观点猜测江斌夫妇或为阎志的同盟两方合计持股已占汉商集团总股本的16.41%。

  但是,当昨日江斌夫妇曝出短线交易违规后,其入场意图反遭暴露有知情人士称,实际上江斌夫妇只是作为一般投资者入场,买入股票仅是看好汉商集团的投资价值。不过,对汉商集团而言,这一答案依然不是结果:当前江斌夫妇仍持逾5%的股份,仍可能左右公司的股权之争。

  汉商集团6月份来的涨幅已接近40%,年内涨幅更达60%,昨日跌2.66%,报收于8.78元,仍处年内高位。而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仅实现137万元的净利润,仅看主营其股价显然已严重透支,两大同样来自湖北的本地资金轮番抢筹入驻,究竟是看好汉商集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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