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前高层崔永年内幕交易罪名成立 判监15个月

   2012-11-29 观点地产5660

  11月27日,香港法院裁定,中信泰富财务部前助理董事崔永年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判监15个月。

  此前消息称,崔永年于2008年10月在中信泰富发出盈警之前,利用内幕消息就该公司股份进行交易。

  根据香港证监会当日晚间的新闻稿称,崔永年亦被判罚款合共1,018,855港元,并须向证监会缴付调查费228,469港元。

  “罚款金额足以令崔永年交出从交易中获取的得益,即他藉有关交易避免承受136万港元的损失。”证监会并称,崔永年同时被取消担任香港法团的董事,包括上市法团董事的资格,为期三年。

  2008年年中,中信泰富曾签订多项外汇衍生工具合约,当中包括一些澳元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藉以对冲因支持一家澳洲矿业附属公司的运作而对中信泰富所带来的外汇风险,崔永年则参与评估澳元下跌对这些合约的影响。

  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就好像累计期权合约,如澳元跌至低过指定的协议汇率,中信泰富便须买入大量澳元。

  到当年8月下旬澳元的汇价相对于合约内的协定汇率已大幅下滑。崔永年有份参与估算事件对中信泰富的财务影响,并知道若按市价计算,中信泰富将要面对非常重大的损失,而有关损失将严重地影响到公司的财政状况。

  当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公布按市价计算的亏损超过147亿港元,导致中信泰富的股价下跌约60%。

  而崔永年拥有上述资料,并在资料被公开前出售其所持有的大部分中信泰富股份,被指称避免了承受约136万港元的名义损失。

  在该事件曝光之后,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表示,崔永年知道自己持有的资料极为机密,为市场所无法想象,然后以不诚实的方式,充分地利用这些资料,并将其所持有的中信泰富股份几乎全部沽出,行为是公然的内幕交易。

  但崔永年于2011年8月25日否认两项内幕交易控罪,继续获准以5万元保释外出。

  今年8月28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此案,而10月26日,香港法院宣布崔永年被判罪名成立,并表示案件押后至2012年11月27日判刑。

  此外,崔永年在中信泰富事件爆发之后离职,转而担任雅居乐首席财务一职,但在10月26日其罪名宣布成立之后,其低调从雅居乐离开,而雅居乐方面也未正式公布此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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