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怡景中心城违规卖铺被判赔款158万 不服一审再上诉

   2012-12-05 新快报8640

  深圳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旷日持久的深圳市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心城”)涉嫌违规销售商铺事件,近日由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下称“福田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共计158.74万元。新快报记者昨天证实,中心城方面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0年12月,中国香港居民刘村水、刘华二人,通过中心城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以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美联物业的鼓动,与中心城签订购铺意向书并支付了55万元定金。随后又被误导与刘伟宏、刘尔纲和乐高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业务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他们依约向美联物业支付银行本票港币548.1万余元。但合同履行期限已过且多次更改签约的约定时间早已届满,但中心城及刘伟宏等相关联的公司,既未促成保怡物业与他们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未依约返还购铺款和违约金。

  2012年2月中下旬,刘村水、刘华将中心城及相关联的公司及刘伟宏等告上法院,请求福田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定金及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福田法院经过约9个月的审理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返还定金及违约金等共计158.74万元。

  新快报记者昨天致电中心城女老板刘伟宏证实,中心城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新闻回顾

  打人后上门道歉还对记者说“打得不重”

  今年2月初,深圳一家媒体连续数天报道了中心城涉嫌违规销售商铺的新闻,事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2月13日,中心城女老板(实际控股人)刘伟宏原定承诺女记者对此事作出回应,但发布会还没结束便迅速开溜。该女记者不依不饶继续紧追不舍,在追访过程中遭到刘伟宏挥拳重击,瘦弱的女记者遭此一击不由自主地倒退了好几步,脚跟没站稳还差点倒在地上,胸口强烈疼痛的她即时连话也说不出来(《新快报》曾作连续报道)。

  事后,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对记者被打表示慰问同时力挺记者。

  在各方舆论的压力下,刘伟宏后前往报社向女记者“道歉”。在“道歉”的过程中刘伟宏对在场的人表示“打得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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