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让步“商业广场”兰州万达广场前身运动学校

   2012-12-09 新华网2820

  今年7月,号称“西北首席城市综合体”的兰州万达城关广场开建,原本在这块土地上的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兰州市体工大队,一年半来只能靠临时租借的场地维持日常教学和训练。

  记者调查发现,这不是兰州第一块消失的体育用地,而兰州也并非个例。近年来,许多城市的公共体育场地在商业开发大潮中陆续消失。专家呼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须完善,应确保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避免为追求单纯经济利益而牺牲体育用地的现象再次发生。

  体校“运动场”变成“西北首席城市综合体”

  正在建设中的兰州万达城关广场位于兰州市天水北路东侧,南面不远处是雁滩家具市场,西面隔着马路是雁滩花鸟虫鱼市场。这是兰州较为繁华的商业地段。

  记者在其施工现场看到,一块块巨大的广告招商牌把工地围得严严实实,虽然已是西北严寒冬季,但从车辆出入口望去,工地里仍然一片忙碌,塔吊高耸,正在打的地基上密密麻麻地竖立着钢筋。

  据了解,这个总投资超过50亿元的“西北首席城市综合体”,包括180米高的5A甲级写字楼、五星级酒店、西北最大的购物中心和“殿堂级豪宅”等项目。今年10月其沿街商铺开盘,短短两个小时,84个商铺被抢购一空,销售额近6亿元。

  用“寸土寸金”来形容这个地段的商业价值,毫不夸张。而万达广场的约100亩地中,有80多亩原本是兰州市体校和体工大队的用地。体校里7000平方米的足球场和田径场,不仅是学生运动场地,也是兰州市运动会、竞技比赛、健身活动举办地和周边居民紧急避难点,是一块重要的公共体育场地。

  根据我国体育法规定,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而2003年开始实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也规定,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用途,应依法择地重建,而且“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也就是说,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不是不可以,但要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先建后拆”是最基本的一项原则。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尽管兰州万达城关广场正在火热施工中,而已被拆迁的兰州市体校和兰州市体工大队却仍然处于过渡阶段,只能依靠租房维持教学和训练,新场地连地址都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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